小弟我本身有使用一張信用卡,從退伍到現在約12年先前繳款幾乎都是一次繳清,也沒太大問題上個月因為公司加班較繁忙導致忘了在10日繳交卡費,之後在14日用轉帳方式繳交這個月收到帳單發現上個月遲繳的8千多元這個月要多繳1百多的利息這我就認了..誰叫我忘了繳重點是銀行還跟我多收了500元的延滯金這點我就有問題了..明明就罰了利息,怎麼還要收延滯金不就擺明要一隻牛剝了兩層皮嗎??想請教01魔人..我不繳這500元可以嗎??有沒有什麼法令依據可以顯示銀行是違法的??
滯納金不繳,不曉的聯徵會不會有異常紀錄?你是該銀行很久客戶,先打到信卡的客服爭取看看,說明是該銀行忠實客戶,一時忘記繳款,希望免除滯納金,以後會多用該銀行信用卡,要是客服無法答應,請客服轉主管爭取看看。
david-wu wrote:小弟我本身有使用一張...(恕刪) 法律上發卡銀行絕對站的住腳那些規定都寫的清清楚楚在那些字體小又密密麻麻的申請手冊裡....就態度低一點打電話去說帳單沒收到才忘了繳初犯會從輕發落的...
dove wrote:你只要打去說"這張卡我用了12年,每次都是全額繳清,12年來第一次忘了繳才4天,你們就要給我收利息跟滯納金~你是要我用別家的卡嗎"請一字不漏的說....基本上,這600多元都是會取消的 ^++^ +1這個我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