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t1024 wrote:我們全家都是受害者,...(恕刪) 一個標準的範例。投資的人就知道我說的範例是什麼。不過還是期望所謂跨海提告是真實的!台灣的公司為甚麼作那麼多公司撤銷、負責人變更….之類的事
受害者+1請版主提出自救會確切做法,據我所了解,自救會需有會長、總幹事等相關幹部,還要聘請律師當顧問,大家也必須出錢出力,如果沒有具體方案及做法,大家加群也只是互相取暖而已,沒有實質幫助,請版主在此說明,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