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HUNG wrote:這很顯然有違當初與投資人之間的承諾(以 1% 來計算,台銀的買進價格應該為 1140元,換言之每公克有 4 元的價差被台銀吃掉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台銀給的這個承諾何在?我不認為有任何銀行會對任何浮動的金融商品 "保證" 買與賣的價差比率.開戶的文件有這樣的陳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