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婆加入了一個奇怪的投資群組
投資方式是每天收巿前,證券公司會開放一些只有特定簽過保密協議的用戶才能交易的股票讓用戶購入
價格會是現價的9折左右
但條件是在之後的交易日開巿時必需全數出清,無論價格是多少
獲利的20%必需要付給券商,虧損就不需要繳付
我老婆說這個好康只有一個月期間內可以進行
因為這是證券公司跟主力資金簽了合作協議才讓證券公司下的客戶有條件參與
我聽到這就覺得,怎麼會有那麼好康的事?萬一證券公司把錢卷走跑了怎麼辦?
每天看我老婆真的有賺到錢,慢慢我老婆就越投越多錢進去
昨天還把結婚時的金器都變賣,一共1.5台斤的金飾和金條
現在我真的很害怕,不懂那是怎麼一回事
感謝
今天去報過案,警方大概是說百分之九十是被騙,錢拿不回來,現在報案也只是不讓有更多人受害,由於我老婆還沒試過拿錢失敗,未能實錘詐騙,沒法立案只能算備案,我說那個軟件裡面也沒有股票交割證據,這即使未提款也能證明是詐騙吧?警方試這個投資行為是雙方願意的情況下進行,只要還沒有拿不出錢,就不算詐騙,讓我老婆禮拜一取錢確實取不出再報案。 然後他們又說,這事情是發生在澳門,讓我們回去澳門報案,讓澳門警察連系香港,我說群裡主要出來詐的人的號碼是+852的,我們從澳門匯出去的錢是匯進香港的銀行帳戶的,這也不能處理?然後警方說,號碼是香港的,帳戶是香港的,不代表那人就在,帳戶在香港只要他沒實錘詐騙都不能做甚麼,這就是香港警察了。根本就是沒用。
5月31日更新
由於之前香港中區警署不受理報案,就去了網上反詐騙報案中心報案,網上報案中心受理報案,中區刑事隊立即就展開調查,並於1天後就發信到銀行要求銀行凍結帳戶,但凍結到多少錢警方說不能告訴我們,但之後會告訴我們是否值得請律師從民事取回帳戶資金。
然後由於沒有跟詐騙集團翻臉,繼續裝作不知情跟詐騙集團周旋,在這十天內先後取回10萬港幣、2萬多港幣、30萬港幣,中間取30萬曾經一度失敗,詐騙集團說是銀行審批問題,用一些利誘希望取消出金,中間不斷聊天布線找理由再取錢,30萬港幣成功到帳,總計差不多取回四成多的受騙款項,感覺已經沒法再取了,感謝網友這段期間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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