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個感想吧~~
這次事件事存在很多爭議之處的。
1.卷商,期交所有取消交易的權利
在很多買賣合約書中,
有一個條文是,如果遇上不合理價格,
劵商是可以取消交易的。而CALL漲停合理??
2.價差單也被莫名平倉。
尤其賣權的空頭價差單(純)
(此單在建構之初已付出最大的可能損失金額,建構時無須保證金)
也就是說無須保證金的單,卻被告知保證金不足砍單 WHAT??
3.發生流動風險時,通知不確實
很大部分的人是被砍完倉,才收到補錢通知
(我也是其中之一,我的OVER才3萬,
而且是莫名的價格造成,銀行認為我會不補錢??)
4.槓桿過大??
很多人是用好幾倍的保證金在操作的,
我用4.7倍的資金操作一口
也就是他要求一口11000,
我用了52000做一口
(就理論當天如果台指上漲1000點,我的保證金才不足,
事實是跌500點我被平漲停價)
5.造成這次事件的主因之一SPAN爭議
SPAN的保證金計算無人能解釋
事情發生之後,主管機關迅速停用了SPAN
然後用了一個無法解釋的數字,而且當天
數字每秒可以正正負負,離差數百的百分比
請問你是用哪一秒當依據。
在掛單後,平倉前又回歸正數,你有跟著有取消掛單??
6.為何同樣是價差單,跟純SC的單,有不專業的卷商砍,
有卷商卻可以比較專業的沒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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