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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空選擇權~~今天跌500點我卻被斷頭~~我只能認賠嗎??

crazyabout01 wrote:
受害者之一的我...(恕刪)


我不是後害者..

只是同情你們...

幫你們找出美國證交所處理不合理交易的魄力的真實案例..

希望能幫到你們...



因為 整個事件 成交價是絕對不合理的異常價格..

造成異常不合理成交價格的兇手是"期貨商"(亂砍).


平倉SP的損失絕對屬客戶是無庸置疑的..但是 成交到不合理的BC價格的損失 應該要算期貨商的..
bob19620102 wrote:
那種崩跌ing..SC盤中的風險機制幾乎可以算是0風險部位..

期貨商 卻把客戶0風險部位強制搞成大虧斷頭 根本就該負全責.

要砍 也只能市價BP 不該市價BC....(恕刪)



咦? 這就牽涉到期貨商內部規定是如何作業! 是買賣權對沖還是就承作客戶部位做反向對沖
請各位再去檢視期權風險契約書上面如何規定 ,大家都有簽名過那種 
昨天很多是作雙邊的人避險單砍出來的

才會開盤爆衝




選擇權在投資學上是避險用的,期貨也是避險用的。結果投資人搞成賭博。賣買權跟賣賣權風險比權利金大,買買權跟買賣權才是把風險變小獲利變大。
之前仙人指路那天似乎SC的價格也是反而變貴了一些

那個月放到結算後就先停手不玩了,幸運躲過一劫

不過大跌SC方向卻完全相反的情況真的感覺是坑殺, 支持修改這種機制
arqfool wrote:
+1,術語說:被造市者衝康....





既然都賠這麼大了,
受害人乾脆成立互助會,花錢找律師、記者、立委,

這次sell call 賠大錢的人,
或許可以去金管會、期交所和總統府前面拉布條,
或去找立委,
說政府沒有正確監管,
莊家用霸王條款坑殺投資人,
嚴重傷害合法投資人,
那誰要來造市
明明要賺錢,結果變賠錢,
逼政府認錯修法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卡一個 看不懂
聽聽大大們的解說
希望版主損失還在能承擔的範圍
bbblee wrote:
即使都賠了這樣大了,...(恕刪)



+1 希望更多人看到 不要被像我的營業員要說服我一樣這是「快市機制」、這是券商系統風險管理 等等、最後只說:自己打去期交所問....


超無言
Irisxoxo wrote:
卡一個 看不懂
聽...(恕刪)



簡單的舉例,感覺上就像買車子,錢付完了,未過戶,跟你說車子漲價了,二分鐘內需要把車子漲價部分補足,不然車款就直接沒收。結果車款被沒收,二分鐘後車子又調回原價,繼續賣。大概就是這種感覺,當然選擇權更是複雜,但以2/6 sell call 看跌來說就是這樣。然後來不及補保証金,也在造市者操控下全部被坑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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