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ingra wrote:小弟回頭去查了一下...(恕刪) 去台灣期貨交易所有喔TXO 201509 8100 Call 最低23 最高800 18 35.5 35.5 ▼-8 ▼-18.39%期貨交易所
erictengtw wrote:去台灣期貨交易所有喔...(恕刪) 謝謝,看了一下,有這種狀況的序列也不止一組,而8/24時,九月份合約已不能算遠月,這跟本次2/6情況一樣,並不像交易所講的,問題在遠月。hm9898 wrote:樓主不就是sc被強平...(恕刪) 他不是在 2015/8/24 事件中受傷的,我談的是 2015/8/24沒鬧上新聞的問題,或許是沒像此次違約金額那麼大的緣故吧...
superlimin wrote:選擇權如果賣方做到8-10萬一口那直沒必要做選擇權了直接做小台就行了.....小台才2萬......... 不, 小台也要準備 8-10 萬, 在沒有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之前:https://udn.com/news/story/7255/2620599
https://www.facebook.com/0206-%E6%9C%9F%E6%AC%8A%E5%8F%97%E5%AE%B3%E8%80%85%E8%87%AA%E6%95%91%E6%9C%83-2059504230987760/?modal=admin_todo_tour03/06 我們去到證期局的門口,我們要求證期局針對02/06期貨商和期交所的疏失,給在02/06受害的散戶一個合理的交代,我們要求的,是一個合理的制度......但今天,4/6,一個月過去了,證期會要求我們去投保中心接受調處,沒有一個期貨商照辦,幾乎所有的期貨商的態度,都是,反正我背後期交所和證期局都會幫我,你們能拿我怎麼樣,那怕是面對投保中心調處人的指責,他們還是依然故我....所以,4/11,我們要再站回證期局,我們要訴求的其實很簡單,第一、金管會應該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招開期貨商和受害者的協調會,針對期貨商疏失的部份,訂出賠償比例。第二、金管會應該要主動調查,期交所違反期交法第16條,在0206當天,面對市場失序,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疏失和責任;第三、金檢應該要主動調查,0206市場禿鷹不當得利和內綫交易。如果,你是期權市場的交易者,我們希望你們能站出來幫助我們,因為,今日的我們,可能就是明日的你,我們需要你們的熱情幫助。如果,你是02/06當天的受害者,你一定要站出來指責這不公不義,你不需要覺得丟臉和害怕,因為,411之後,我們都不再是一個人作戰,我們將會是一個正式的團體,一個可以為大家發聲,為健全未來期貨選擇交易制度,揭發過去期權市場的集體詐騙的團體,- 0206 期權受害者自救會 -
https://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43afc519-5a35-4f7f-a2b3-72e65f9abd65上面所說的兩次 我都經歷過....兩次都害我差點翻不了身永遠要相信有黑天鵝的存在,做好資金控管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