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災致選擇權波動大 期交所規劃穩定措施中央社中央社2.7k 人追蹤追蹤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2018年2月14日 下午12:393 則留言(中央社台北14日電)2月6日全球股災致選擇權價格出現大幅波動,發生有較多交易人出現超額損失,期交所規劃階段性推行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但須先調整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股價指數選擇權到期月份一致之後,才能在適當時機推出。台股在2月6日大跌542.25點,遠月份台指選擇權價格異常波動,甚至逆勢漲停,股價指數選擇權價格穩定措施再度引起討論。台灣期貨交易所發布新聞稿指出,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甫於1月22日上線,股價指數選擇權尚無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為因應未來推行股價指數選擇權的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第一步須先調整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股價指數選擇權到期月份一致,均採3個近月加上3個月季月契約,之後才能在適當時機推動。依現行制度,台股期貨為2個近月、3個季月契約;台指選擇權為3個近月、2個季月契約。期交所說,上述規劃已依程序於2月1日經期交所交易業務委員會,並經2月9日期交所董事會通過後,後續將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另外,期交所解釋,2月6日台股重挫,期貨市場大幅波動情形下,甫於1月22日上線實施的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並沒有被退單案例。期交所說明,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制度設計過程中,不斷計算適用商品即時價格區間,針對適用商品每一筆「新進委託」逐一進行檢核,並且依照該筆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時的委託簿狀況,試算該筆委託的可能成交價格,如買單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賣單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即會被退回。期交所強調,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目的是為防範誤觸按鍵的「胖手指」,或程式交易等造成瞬間價格異常波動。若價格為「連續性」漲或跌,不致會有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機制而被退單情事,故並非所有異常情形均適用該制度。期交所解釋,依據國外其他交易所推行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進程,及學理而言,實施措施前,需對適用商品建構理論價格模型。股價指數選擇權理論價格模型參數包含期貨即時價格、選擇權預期波動率等,相關決定過程涉及期貨與選擇權系統間的即時交易資訊計算。期交所表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有關理論價格由交易系統於盤中即時運算處理,所以盤中即時計算需考量系統效能及市場交易穩定,目前股價指數選擇權序列逾1300檔,其中台指選擇權即占逾400檔,若無妥適測試完成,交易系統負擔將會大幅加重。以剛上線的大、小台指近月及次近月契約為例,期交所於上線前即須與所有期貨商歷經長期的全市場測試,以確保系統運作穩定後方才實施,無法躁進。另就2013年實施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的香港交易所推行進程來看,該措施推出之初,也只適用於恆生期貨、小型恆生期貨及H股期貨,後續於2016年10月方納入小型H股期貨,但迄今仍未推行到選擇權商品上。期交所將秉持妥善規劃,於確保交易安全及穩定前提下,階段性推行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以維持整體交易市場安全。(編輯:張均懋)20170214
pineman wrote:說句公道話,選擇賣方...(恕刪) 這我算同意,保證金系統的寬鬆導致賣方門檻過低,當財務承受力差的賣方太多,急漲或急跌瞬間一堆市價砍倉單灌進市場這種事就容易發生。但什麼叫備足資金應付波動是不容易回答的事,即使是保險公司,在一個重大災難,極短時間內出險案例數過大時,也可能無法全數賠付而倒閉;再一例子是銀行被擠兌;又一例子是黑字倒閉。這些其實未必適合全歸咎於過度大膽貪婪的經營策略,這本就是一種經驗與拿捏,可厚非之?恐不盡然。例如以大盤曰均波動 50 點,最大波動 130 點,離現貨價有500 點遠,做賣方,一口多備 2.5 萬元 (約合 500 點),但卻被一個突發巨大波動打出去 (更別說方向根本不是往擊穿的方向走),我覺得這樣的賣方不算不盡心;以我估的例子,當日波動 300 點大概都還有機會自斷跟補錢。大家都可以查到op的oi,但這堆oi是有多強的保證金在支持,大家就查不到,但期交能知道,甚至可公告哪些商品要提高保證金,這部分,我覺得改善空間就不少。
前幾天我問某期貨商價差單、組合單都會全砍.....但剛剛查詢「期貨商交易及風控管機制專案」Q&A第一版(1020610)本公會建議之風險指標,僅在交易人從事多頭價差交易或空頭價差交易時,會因盤中價格不連續之影響造成風險指標分母項數值為負值,或分子項及分母項均為負值等異常現象,期貨商遇上述交易組合時,加以註記即可,無需另外處理。到底是期貨商在裝肖A,還是期交所在裝肖A...
dancingra wrote:即使是保險公司,在一個重大災難,極短時間內出險案例數過大時,也可能無法全數賠付而倒閉 這是有可能的,但是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發生。所以也有再保險公司這種行業的出現,以達到風險分散的效果。雖然你可能聽起來覺得很可笑,但是保險公司自己也會買保險...
cdfkt wrote:...可能聽起來覺得很可笑,但是保險公司自己也會買保險......(恕刪) 倒不可笑耶,挺合理呀。但選擇權沒那麼多層保險,而最能看出財務危機的是擁有全市視野的期交所,我沒有印象他們有什麼公開的商品財務安全指標,光說台指期以前要10萬以上才能做一口,現在可以 8 萬多做一口,是否風險上合理呢?期交所風險意識夠嗎?有些SC戶也不是沒錢,只是平常沒在戶頭放那麼多錢,結果瞬間週轉不靈黑字倒閉,這跟一般人突然到銀行大額提外幣存款一樣,銀行也可能一時之間備鈔不足拿不出來。期交所在新聞稿中說動態價格穏定需要價格模型,這沒錯,但在單一商品全市維持率強度有多強,能支撐到多大的標的物價格波動,也應有一估計指標,並快速反應在保證金補足通知上。白話說,其實我就是在指責期交所在財務安全上努力不夠,壓力模擬測試不足,保證金制度流於形式,然後叫投資人全面承擔風險,期交所就坐收過路費。看了他們新聞稿第一段,豈不生氣?題外話,op 買方真的風險有限獲利無限?不妨想想看...而定存與保單真的保險與安全?不妨想想看...金融事業的建全與穏定第一要的是信任,第二要的是有效的準備。一個金融衝擊發生,往往需要數倍、甚至數百倍的時間來恢復信任與健康。當投資人疑慮上升到一程度,市場會萎縮,嚴重就市場關閉... 我𣎴知道期交是怎麼想這事的,至於金管會,唉,帶頭的真懂這些嗎?
期交所多跟人家學學.港交所針對亂下單的券商就處以處罰,這還只是小額的單一證券交易,台灣是整個市場亂成一團!!! 我現在非常想知道是哪幾家期貨商亂搞..或許網友可以提供一個名單,讓大家抵制"香港證監會公布,在與盈透證券就其在運用電子及程式買賣系統執行市價盤時違反《操守準則》所提出的關注事項達成解決方案後,對盈透證券作出譴責及罰款450萬元。證監會指,紀律處分行動源於兩宗先後在2015年及2016年發生的市場干擾事件。在該兩宗事件中,昂納光通信(現稱昂納科技)(00877.HK) 及亞美能源(02686.HK)的股價在不足兩分鐘內分別被推高48.7%及126%。鑑於上述事件,證監會與盈透證券共同委聘了一家獨立檢討機構,以對盈透證券的電子及程式買賣系統進行檢討。檢討發現,在上述事件中,盈透證券在執行市價盤時將全數市價盤一併向市場發出,並不斷在下一個可取得的價格重新輸入該等市價盤中未執行的部分,直至市價盤悉數完成配對為止。此外,盈透證券在執行有關市價盤時並無顧及市場流通性,而且並無設立有效的價格及數量監控措施,以防止因其執行市價盤而造成的市場干擾。"www.aastocks.com/tc/stocks/news/aafn-news/NOW.856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