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es-R wrote:
第二列 sc 11600...(恕刪)
你應該慶幸沒被砍到1000點的價位..
二月11600的CALL 當天最低是0.1 最高1000 收盤是4.8
我查線圖 10分K 查到的資料 09:10~09:20總共成交 2585口..
最低價0.1 最高價1000 開盤是2.0 收盤價是8.0....
根本是血腥大屠殺...智障般的風險控管 根本是拿刀殺人 哪叫風險控管?..



回補買得到8點 卻讓客戶砍倉在1000點? 合理性在哪裡?..這叫風險控管? 根本是拿刀殺人的智障風險控管..

大盤崩跌ing..用反向漲停版的價位砍倉客戶的SELL CALL部位 絕對是金融大笑話.

遊戲規則(合約)擬定低於25%可以砍倉 砍倉的前提是保護雙方的精神原則..

這樣亂砍 根本違背保護避險原則 ..連擦傷破皮都沒有 被你砍成開膛破肚..

因為看不懂選擇權,但是知道有時間價值,所以我都是看漲買c看跌買p,有賺就早早平倉,不然只要逆向個50點就少很多,帳上富貴而已。
支持申訴!至少應該改良遊戲規則!平白無故巨額負債,此時看不到自殺,等到鬱悶累積爆表就不知道了!
SC 只是因平倉而異常,卻強制平倉,
這個在法院很有得吵,
法院不一定完全接受「期貨公會所訂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
這不是法律,只是個公會訂出的機制,
即使投資人有簽名同意,那也不代表,
期貨商可以隨便的把不存在的風險,
製造成風險後,然後叫投資人買單
這次訴訟會很精彩,
得要看法院的判決
而且如果受害人們各地院訴訟、或由不同的法官審理,
那各地的法院和各級法院還不一定會見解一致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