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設公司,不代表從事的任何行為都可以免責。設了公司,也不代表能從事特許業務。設公司,不代表有任何保障,只要你手邊有個幾萬塊,你也能自己設一間公司。公司 = 保障 ?= 合法 ,這是很詭異的邏輯。趴數是不多,但比每年放銀行定存要高很多朋友說操盤手還有特別設立一家公司政府的網頁上查詢得到這樣真的依舊不可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