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5850 wrote:
最簡單的方法40萬約...(恕刪)
我記得我在商學院上課時,有提到當手中有股票的時候,可以透過期貨去進行避險,當時我覺得這個方式不錯,後來我實際操作股票時,也利用過期貨去進行股票的避險,也有不錯的獲利。
雖然有不錯的獲利,但當我更深入的去體會避險這件事情時發現,避險或許在少部分狀況是值得去做的,但大部分的的時候就像是你在做多兩口期貨的同時間去做空一口期貨那樣,多出來的一口做空及做多其實是不需要的,這樣的同時做空及做多只是讓自己多餘的資金卡在永遠無法獲利的地方,且又多付了交易費(稅)給卷商,可惜很多人無法了解這個道理,才會有用期貨避險股票及用選擇權避險期貨的這種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