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godsong wrote:但更可能的情況是 ...(恕刪) +1把大部分投資人嚇走了如果把權證改成類似指數選擇權投資人也能當莊家才會公平活絡權證標的實在太多了發行時應該收一定權利金如一檔收30萬以2萬張為例每張收15元發行權利金投資人買賣多付15元證券商為了回收30萬權利金不會刻意亂發權證詐財
話說我前陣子進了農林的權證(寶來發行)然後星期五的時候發現檔差從四檔擴大到五檔了馬上打電話去客訴在坑殺投資人嗎她們的回覆很官腔就說因為賣出權證後要避險,所以把賣價往後掛一檔、買價不動所以對於之前就買的投資人是沒差的聽起來就很不爽還直言說因為權證發行時不知會賣出多少張所以都沒避險,現在賣出去了,所以要開始避險所以要反應避險成本…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