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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已經關閉SPAN、下一步保證金上調到60000?70000?


天龍國鄉民 wrote:
選擇權的本意是給一般...(恕刪)


話又說回來了,
選擇權的本意是給一般人做避險用,
那為何還讓一般人進去做賣方,
不僅如此,
還讓一般人開SPAN和最佳保證金化,
減收一般人50%到98%的保證金,
一口保證最低可能不用到1,000,
期交所和期貨商難辭其究。

而0206的最大問題是,
期貨商在0206連做對方向的SC、無風險價差單和組合單都砍,
本來是要保護投資人的強制平倉,
變成造成投資人最大損失,
期交所和期貨商不用負責任嗎?


Option0206 wrote:
話又說回來了,
選擇權的本意是給一般人做避險用,
那為何還讓一般人進去做賣方,
不僅如此,
還讓一般人開SPAN和最佳保證金化,
減收一般人50%到98%的保證金,
一口保證最低可能不用到1,000,
期交所和期貨商難辭其究。

而0206的最大問題是,
期貨商在0206連做對方向的SC、無風險價差單和組合單都砍,
本來是要保護投資人的強制平倉,
變成造成投資人最大損失,
期交所和期貨商不用負責任嗎?...(恕刪)




0206都是權益數不足或已經OverLoss才會被強制平倉,或許制度上需要修正,但在商言商,責任部份只能留給法律。






真是太天真了

保證金不足
還想讓期貨商只砍賠錢的標的?

難道說
作空電子期+作多金融期
電子期漲停
電子期慘賠+金融期小賺
你有臉講:「不要砍我的金融期,我的金融期還有賺呀」?

雙賣CALL和PUT
連贏的時候
根本沒考慮過風險
等風險出現了
才開始哭爹叫娘

要知道
當天大跌,PUT漲停合理,但CALL也漲停,原因在於有人CALL、PUT雙賣,賣一口CALL+賣一口PUT,這是組合單,組合單未拆解前不得單獨買賣。
當PUT漲停時,SELL PUT大賠,SELL CALL 小賺,整體還是大賠,只要維持保證金低於75%時期貨商就得砍單,而且組合單(SELL CALL+SELL PUT)必須一併砍,而且有人的組數是數百口,整體市場類似的停損單合計可能有數千組以上,這些單砍出來,市場一時無法消化,即所謂流動性風險,原本大跌的CALL,被雙賣的停損回補單越買越高,終至漲停,引發連鎖反應,最後可能連單賣(SELL CALL)的人,也有可能被迫停損。
這種現象,常發生在遠月或是價外選擇權......
5_2_0 wrote:
保證金不足
還想讓期貨商只砍賠錢的標的?

難道說
作空電子期+作多金融期
電子期漲停
電子期慘賠+金融期小賺
你有臉講:「不要砍我的金融期,我的金融期還有賺呀」?

雙賣CALL和PUT
連贏的時候
根本沒考慮過風險
等風險出現了
才開始哭爹叫娘..(恕刪)


本日最佳詮釋

SPAN 讓沒有節制的投資人忘記什麼叫風險!


嵐牙 wrote:
後面發現這樣堵不上大家的口,那就把SPAN關一關吧
SPAN作為這次事件的關鍵性武器、存廢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

此事我依然覺得期交所及期貨公會要出來講清楚:
(1) 根據哪些調查及 0206 實際案例證明了 SPAN 會潛藏核彈
(2) [這篇新聞稿] 對 SPAN 作了辯護, 但後續又要停用它, 應說明到底發現了什麼事
我個人從不用 SPAN, 我是沒差, 但我很不喜歡這些主事者做影響公眾的決定
時沒有說清楚講明白.

不過換個角度說, 我是贊成減槓桿, 我甚至贊成開始推交易人考照制度, 上路
開車要駕照, 這種高風險的東西, 有駕照才上路很合理.


小弟在這次事件中,每口保證金高於52000-53000
純SC、即沒看錯方向下、依舊被用漲停價砍、也投訴到各個主管單位、
後續主管機關會不會用提高保證金(足抵擋漲停價)
來做因應、是我所好奇的結果。
但是這樣的結果是對的嗎?? 那是大家所期待的結果嗎??

流動性不足就用提高保證金因應, 這並不合理. 那照這麼說, 台灣五十期,
櫃買期... 電子選, 櫃買選... 都押上數十萬才能做 1 口, 保證金
反應的是波動特性, 不是流動問題, 流動性不足會存在過度價格不合理的
情況要用其它方式改進. 如果是用提高保證金來應對市場深度不足, 只是
會讓不合理價格一再出現, 那乾脆宣佈每日結算價用丟骰子的就好.

0206 是平倉潮海嘯造成的重大傷亡, 而所有交易人的部位統計, 期貨商及
期交所才會有, 反而我們這種一般交易人不會有, 真要有心做, 要由這地方
下手, 把風險控制及早因應. 當發現有人在民宅囤了幾百支瓦斯桶想賣錢牟
利時, 是提高民宅防爆標準, 叫大家快去改建自家房子, 還是應該先調查為
什麼要囤那麼多, 以及先把這些瓦斯桶移走?
五股爆炸案


補充一下: 關 SPAN 及加保證金作為短期減少系統風險的方法, 算是可以接受,
長期來說, 要向市場投資大眾報告調查結果及制度改進對策才是正辦. 有心經
營那叫市場, 不面對問題改進, 那就叫賭場.

天龍國鄉民 wrote:
選擇權的本意是給一...(恕刪)


這句話的意思我可以理解為,所以只能銀行作賣方嚕
因為只有買方才是在避險阿~~
如果這樣,只要保留權證市場就好啦~~
選擇權不能賣~~跟權證就沒有差別拉~~~
Qantas133 wrote:
本日最佳詮釋SPAN...(恕刪)


大哥~~
有一種部位叫做~~純SC好嗎~~
而且這次受傷重的~~都是保證金放很多的好嗎~~~

我不敢說自己完全沒有一絲責任~~
畢竟我就是擺了5萬多一口~~而不是6萬~~
但是將心比心一下~~~

在前一天美股大跌,台股當天也大跌的情況下~~
我真的無法想像~~我放了這麼多保證金,卻連補倉的機會都沒有~~

十萬一口?!
我寧願看落日,白雲,感受生命與呼吸……。
在span還在時,保證金少少就能下單時 ,我選擇“勝率”高的賣方……
我夢到家裡的牆壁到處塗滿糖蜜,我一直清卻怎麼都清不完。
接下來是海嘯襲來,我得拼命往高處逃命。
這是什麼含意?做過賣方的你,應該有所領會。
美夢不會成真,惡夢終將實現。
dancingra wrote:
此事我依然覺得期交...(恕刪)


我覺得不全然是SPAN出了問題~~
而是我們現行的砍單機制出了問題~~
(一鍵全砍,完全沒有考慮你的部位是處於,合理價或不合理價)
>>>>>價差也砍,純SC也砍

而SPAN則是在這種腦殘的砍單機制裡,
扮演者火上澆油的後果~~
但是沒有火花~~澆再多的油也不會造成火災~~

而今天事情真的發生了~~
主管機關不敢去找出失火的主因~~
只能將SPAN這個助長得油~~去當了替罪羔羊~~

繼續看下去吧~~等到關閉SPAN,也還是止步住壓力時
另一隻替罪羊就要上場了~~保證金高高掛不遠了



盤中低於25%卷商可以強制砍倉,改成明早開盤時可以砍倉不就好了,讓小賣家有機會補錢,跟穩定市價,反正都賠錢了,被卷商強制砍在不合理的價格,不管誰都很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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