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棒的理由 在於我是跟我之前的經歷 來做比較
出社會後 沒領過外人薪水 在家族公司之後 就走上創業的路
我當初念法律系
就是因為 我的個性 非常非常非常 討厭壞人

而且 不屑 捧人LP 講一些媚俗的話


事實或適度的讚美 我覺得合理 也適宜
但 無來由的 或是一直在那邊 好棒棒 好棒棒 我就很反感 到底在棒什麼
當老闆 我覺得很好 是發薪水給別人 看似不用仰人鼻息 看別人臉色
但 不是這麼一回事
舉例
當公司營業額 停滯不前時
如何突破困境 是掌舵者 要面對的
此時 朋友介紹一位貴人
他認識 幾個 知名連鎖通路的採購
所謂的 知名連鎖通路 應該不用解釋吧 是指只要不是故意裝傻 這業界都知道的
這不是 當初我想要打進去 但不得其門而入嗎
問題是 他們每採購XX 我必須支付 ...
這位貴人說 信用原則 每期採購你憑良心給我就好 與那採購無關 (製造斷點 ? 防火牆 ?)
你跟他們公司的契約內容 他完全不參予 也無關
付款方式 退貨方式 ....都不關他的事
他純粹是介紹
當然 不強迫 你有本事 你就自己打進他們的供應鏈
要知道 增加這些客戶 我公司的營業額 會大增
我煩惱了 這~~ 違法嗎
還是 我想太多 ~ 少見多怪 ?
我承認 當時我年輕
但法律人的性格 這事 我覺得怪怪的啊
現在到底是 遇到貴人 還是這是一個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