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tengtw wrote:選擇權的機制不懂就...(恕刪) 先弄清楚吧 這次大部分的違約交割是遠月少量窗口的賣家被玩死的 你要是說當月被玩畢業到是沒話說 若連遠月與趨勢相反的單都被弄死 這就是政府金管會瀆職
真慘。Option0206 wrote:文欣賞,0206選擇權大屠殺內幕大爆料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998842910263428/permalink/1043197089161343/...(恕刪)
選擇權的基本規則我想大家都清楚但這次事件卻打破了規則選擇權從價內到價平到價外成交價格是遞減的~就理論基礎及正常市場上的觀察確實如此例如賣權從價平到價外~時間價值差額依序約為40 30 20 15 10 持續下去從價平到價內 約為60 70 80 90 100....(60=100-40)這次標的大跌500點照理說整個選擇權交易系統應呈現一致性的變化但卻發現某幾個的選擇權成交價出現不合理的價格只因期貨商強制平倉買價掛1000多點這次大跌或許賣方本應承受損失但損失金額多少 卻是由期貨商來決定縱使風險無限 也不應包括人為操縱產生的由投資人承擔我認為價外選擇權成交價格應該要規範縱使流動性差 其價格也應該要合理 強制平倉也是如此應限制價外選擇權的成交價格例如價平選擇權200 價外依序為160 130...若要平倉價外130 則成交價應限制在160或200以下或相等才符合選擇權的基本規則以上淺見分享
選擇權想做OP賣方雖然是10賭9贏,但只要輸了那一次就真的去了.....賣方要跟買方對賭,要付保證金,如果指數在預期空間內就可以獲得買方的權利金,但只要是暴漲暴跌超過賣方的保證金就要補繳給賣方QQ。當買方是賺比較少,而且10賭9輸,但最多也就是支付權利金而已...如果真的想當賣方還是先練好技術再來吧,除非你上輩子是個大善人,剛好被你抓到主升主跌的區段以獲取暴利,希望新聞裡的那位還有活下去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