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般方式 期貨商有權利在維持率低於25%作反向平倉動作以避免損失實務上 以我的期貨營業員來說絕對不敢未經告知而直接砍倉因為大家交情深厚但是若是換成其他營業員以及其他客戶就法論法可以即時處理處理人是下單key單單位 營業員只能在旁邊看所以即使是康和也有可能不砍單而承受overlose風險即使是富邦也有可能逕行砍單不願承受風險這個地方給期貨商的處理人員很大的空間跟富邦康和比較沒有關係只是砍掉多少部位就足夠了我認為是唯一可以討論的因為有可能overkilled了結論 :您的營業員應該不爽您很久了...以上供您參考
fenyuanlo wrote:我比較好奇,他強制平...(恕刪) 強制砍倉收的是人工單的手續費$30...我網路單是$20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申訴專線:02-87734136打去申訴了 成案了 我會跟大家回報後續處理狀況的.
這是康和期貨契約書的內容之一交易人採行整戶風險保證金span約定書二.本人帳戶權益數低於span所定之維持保證金額時,應依受託契約之規定補繳保證金,若有受託契約所訂 貴公司得代為沖銷交易之情事時得於不通知情形下代為沖銷全部部位所以......................話說回來,以那一些錢敢賣那麼多的賣權 厲害厲害
蘋果線上 wrote:交易人採行整戶風險保證金span約定書二.本人帳戶權益數低於span所定之維持保證金額時,應依受託契約之規定補繳保證金,若有受託契約所訂 貴公司得代為沖銷交易之情事時得於不通知情形下代為沖銷全部部位所以......................話說回來,以那一些錢敢賣那麼多的賣權 厲害厲害 SPAN是這兩年才出來的東西 我開戶當時 根本沒有SPAN這總東西...不厲害啦..只是你不會利用其中的奧妙而已..會巧妙運用SPAN跟價差組合的話 S個幾百口可能只需要3~5萬保證金就可以了.
這是康和期貨契約書的內容之一交易人採行整戶風險保證金span約定書二.本人帳戶權益數低於span所定之維持保證金額時,應依受託契約之規定補繳保證金,若有受託契約所訂 貴公司得代為沖銷交易之情事時得於不通知情形下代為沖銷全部部位既然用"得"表示裁量權在期貨公司手上,但是既然合約有這樣的條款,逕予平倉就沒有爭議,重點是這部分"本人帳戶權益數低於span所定之維持保證金額時,應依受託契約之規定補繳保證金"<---樓主已經存入6萬,康和還把他強制平倉,只要釐清(1)存入6萬後的維持率是否已達康和規定不強制平倉的底線,(2)盤中是否有通知樓主,就這兩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