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restart wrote:不過賣C(SC)...(恕刪) 法律上應該是有爭議的,不當的人為控制價格,所以法律上投資者應該能夠勝訴,要不然期貨商不會這麼擔心這個事件後續的處理。只是要誰賠這個錢,可能期貨商要當這個賠錢的角色。
bob19620102 wrote:道瓊也有選擇權 也...(恕刪) 量少不論何種金融商品都容易被操弄,台股指數不也是被其中一二隻綁架,相關單位只看重指數而刻意忽略公平性,這種事情在金融商品還會不斷發生,大家要玩金融商品時,一定要對這商品有深入了解再玩比較好
Adfn wrote:要不然期貨商不會這麼擔心這個事件後續的處理。只是要誰賠這個錢,可能期貨商要當這個賠錢的角色。...(恕刪) 你應該是搞錯了,期貨商會擔心,是因為現在爆倉者overloss不夠的錢(要交割給賺錢的一方)已經是他先墊的,討不回來不管勝訴敗訴就真的變他賠的,並不是敗訴以後才是他賠的。
pigfly888 wrote:這個券商有道德風險為何?因為假如我知道客戶的遠期賣出put要斷頭券商會不會有人自己掛賣單給客戶的斷頭單?!因為大盤那時候只跌五六百點但是put卻飆到1000點這時候只要賣出上千點的put然後再放空期指根本是無風險套利你說券商自營部有沒有這種吃客戶的手法殺頭生意都有人做何況是這種! 這也就是為什麼現任金管會主委要推動「逐筆撮合」的原因方便大型券商坑殺手上的散戶單集中撮合散戶可以成交在這幾秒最大成交張數的價位未來逐筆撮合大型券商只要用電子交易對敲散戶不同價位的買賣單就可以套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