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改制前的最後一次委員會議昨(28)日一口氣通過對3家投信警告案,處分原因都是因旗下基金經理人或全委經理人違反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主祕吳桂茂表示,凱基投信、安泰投信、德盛安聯投信的3位業務人員,以職務上所獲知的資訊,利用他人名義,買賣與所管理基金或委託資產持有相同的有價證券,且未向所屬公司申報,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 投信事業是管理眾人資金的產業,經營應以誠信為基礎,金管會決定處分公司及相關業務人員,吳桂茂表示,這3名業務人員,有兩人是基金經理人,1人是全委經理人。 吳桂茂表示,金管會依投信投顧法第104條後段及第103條第1款、第104條規定,對凱基投信、德盛安聯投信及安泰投信予以警告處分,並請公司加強內部控制制度,防止發生類似案例。
偷吃沒把嘴巴擦乾淨,更最要的是,居然被抓到!處罰警告一個。好痛好癢!下次要記得,別再被抓到了!
重點可以提醒,在進入基金的投資市場時,必須同時考慮到報酬率跟費用!
特別是台灣的基金,一堆不賺錢又厚臉皮收取高額佣金的基金
投資人不能忽視這部份費用
連那些提倡買基金的書,都會叫投資人注意投資成本了
這篇文章講的有什麼不一樣呢?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