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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銀行開戶買賣ETF基金, 理專說有規定要達到三千萬資產才行, 是這樣嗎?


退休老人 wrote:
複風險-未必
因為台灣卷商負責賠錢.它的合作美國卷商倒閉與我無關.

台灣券商應該會負責追討啦, 但它有說會負責賠錢嗎?

我想複風險的意思應該是, 還要多承擔台灣券商倒閉的風險。
Locke - sky wrote:
畢竟臺灣的銀行還是要被台灣政府管
外國券商出事了,銀行總比較有跨國處理的能力

那臺灣的銀行會不會出事呢? 複委託並不在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內。
我想複風險的意思應該就在這裡。

Howard77 wrote:
那臺灣的銀行會不會出事呢?


臺灣的銀行會不會倒,你在臺灣,難道沒辦法規避這個風險?

找對臺灣而言,大到不能倒的銀行很難嗎?

反而你國外券商,常常都是爲了比臺灣銀行手續費低,找的都是在美國相對比較小的券商

你說是不是呢?


Howard77 wrote:
綠角財經筆記-複委託與海外券商的比較
以下引用網頁文字:
======================================
很多人選擇複委託的原因,在於透過一個國內看得見的券商,比去開一個海外雖然是登記有案,但你沒看過的券商,令人較有安全感。這也算是一種Home bias吧。一般Home bias指的是,投資人會對本國的產業,產生一種較安全的感覺,而沒有辦法公正比較,位在國外的相同投資機會。
假如透過券商進出美國股市是一種風險的話,使用複委託並不會讓這種風險消失,複委託只是讓投資人看不見外國那端的執行者罷了。什麼叫複委託?投資人委託國內券商,國內券商再去委託海外券商執行買賣。不論如何,你要參與某外國市場,你就會用到該國市場的參與券商。不是說從國內券商進行複委託,就會繞過這項。但是,從事複委託的投資人,有多少人知道,你下的單在外國,是那個券商幫你執行的。
使用複委託,一樣有個外國券商幫你執行買賣,你一樣承擔了這個外國券商出問題的風險。比起直接跟外國券商開戶,你還多承擔了國內券商出問題的風險。而因為你使用了國內券商和國外券商,兩個中間人的服務,所以你也要付出雙重費用。複委託其實就是複費用與複風險。

看書寫文章,推銷書籍,推薦網路劵商是一回事,實際金融操作又是另一回事.

不過,如果說複委託是複風險,我個人是有一點意見.

國內劵商是個法人,他們代替客戶持有證劵,他們也怕交易對手倒閉,被影響到.

它們所委託的上手外國證劵交易商都有考慮過交易對手風險,
不會找名不見經傳,規模與資本額小的低價網路劵商.
這些上手證劵交易商全部都是專門做法人生意的跨國金融集團,像是JP Morgan,
Citigroup, HSBC, Deutsche Bank...等等.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BIS)是規管全球金融業的國際機構.
全球各國的金融監理機關都必須聽命於它.
BIS勒令全球金融機構必須要符合Basel III資本適足率.

再依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的規定,全球這些影響力巨大的金融集團,
必須在BIS所規定的Basel III之上,再增提不定比率的一級資本(Core Equity Tier I;CET1).
能列上以下這張表的公司,他們的風險承擔能力是全球最強大的.
各國中央銀行絕大多數也是委託下表所列的公司進行金融操作,在這些銀行開立託管帳戶.
以富邦來說,它的上手是Citigroup.

這些專做法人生意的上手交易商,任何一家出問題,都會震動全世界,
完全不是一般低價網路劵商可以相提並論的.

再者,做複委託這些劵商代客持有股票,可不是像一般散戶一樣,
直接以交易對手(網路劵商)的名義持有證劵/股票.

這些專做法人生意的上手交易商會替法人客戶成立紙上公司來持有證劵,
例如可能是HSBC Trustee I Ltd, Citigroup Trustee II, BOA Trustee III,...

舉例來說,遠雄股東之一是個外國的法人,Citigroup Trustee代替該外國法人持有股票.
遠雄公司所承認的股東是Citigroup Trustee 奔亞國,而不是Citigroup Inc.
如果Citigroup Inc倒閉,對這位外國股東來說,毫無影響.
在法律上,這些股票屬於Citigroup Trustee奔亞國,與Citigroup Inc 無關.



這些做複委託的劵商,全是背靠金控的大公司,母公司都會有足夠的能力吃下複委託這門生意的風險.
最後,我國的優良傳統是金融機構永遠不會因為倒閉欠老百姓錢,國家會出面買單.
Howard77 wrote:
那臺灣的銀行會不會出事呢? 複委託並不在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內。
我想複風險的意思應該就在這裡。...(恕刪)


您提的是存款保險問題, 屬於理賠範疇. 既然是投資, 那我們可以先忽略存款保險適用的問題.

前面 退休老人 / Katong 在意的是 (1) 債權/所有權 確認 (2) 連帶責任問題

就像我前面提的, 如果遇到不肖的 broker / agent, 把你的資產從中五鬼搬運, 證券公司內部真實的內帳根本沒有你這個人存在,
那麼你(告訴人)負有舉證的責任與手段, 有多麼困難與不易

複委託當然有連帶責任問題, 否則買賣大額的投資, 銀行不會把風險評估與預告書親自送到我家見證我本人簽名.

綠角的部落格我從他還沒出書就開始看, 如果圖的是省手續費, 在 100,000 USD 以內的小額投資, 也許可以不用太過思考極端問題.
如果是大部位的資產, 個人是不認同為了手續費減免去冒這種風險.
Locke - sky wrote:
反而你國外券商,常常都是爲了比臺灣銀行手續費低,找的都是在美國相對比較小的券商
你說是不是呢?

不是耶, 台灣的手續費會比較高, 主要來自複委託導致的雙重手續費, 還有台灣的交易量少, 因此台灣的銀行或券商一般會收取相對較高的手續費。

都到國外去開戶了, 當然要選大又可靠的券商, 手續費並不是首先要考慮的。因為它們的交易量大, 每筆交易的手續費可以相對較低, 而且少了一層, 怎麼樣都會比台灣的手續費低很多。

相對的, 透過複委託, 反而不能自己選國外的券商要用那一家。

美股開戶攻略:如何選擇美股券商?

以下引用網頁文字:

=========================================

投資美股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選擇一家適合自己投資風格的可靠券商美國的券商,那麼選擇美股券商時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一. 券商的規模實力

美國的證券經紀不是國有壟斷行業,大大小小的股票經紀公司數不勝數。投資者應該首選那些規模大實力強的知名券商,這樣投資安全相對會有保障。目前,美股市場規模排名靠前的網絡交易商主要有:嘉信理財、TD Ameritrade、E*Trade、富達理財、InteractiveBrokers(IB)等。對於過網絡交易商,不能單純通過券商網站對公司的規模實力得出結論,要查閱第三方或監管機構的網站。例如,美股券商一般都會加入金融行業監管公會(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簡稱FINRA),可以在FINRA的網站核查券商是否屬於其會員。
reynard wrote:
就像我前面提的, 如果遇到不肖的 broker / agent, 把你的資產從中五鬼搬運, 證券公司內部真實的內帳根本沒有你這個人存在,那麼你(告訴人)負有舉證的責任與手段, 有多麼困難與不易

的確是, 所以還是要選安全可靠的券商呀。

只是不知道您去銀行存錢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 您存的錢也是銀行的內帳呀!

reynard wrote:
複委託當然有連帶責任問題, 否則買賣大額的投資, 銀行不會把風險評估與預告書親自送到我家見證我本人簽名。

據小弟所知, 銀行把風險評估拿來要小弟簽名的時候, 其實是要小弟同意承擔風險的意思。假如銀行自己要承擔風險, 應該不需要小弟簽名吧
只要提3000萬財力證明就會送你這張紙,很簡單的,沒有這麼一大堆的大道理
Howard77 wrote:
只是不知道您去銀行存錢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 您存的錢也是銀行的內帳呀!


自然! 如果存放遠大於存款保險保障金額, 就要排除小型銀行. 小的在 2008 年就面對過這類的問題.

再退幾步, 國內銀行要盜用你的資產, 難度要遠高於國外僅透過電子交易與 email 跟你聯繫的網路券商.
而且銀行的內控稽核通常也會有額外的管道通知、或讓你查詢. 有紛爭, 我也可以預期我反擊的成本.

Anyway, 您舉這例子, 又回到存款保險保障的範疇.

一堆人指正的是您前面說的, 美國網路券商買的股票是記名在你名下這個嚴重誤解.
以及複委託導致更高風險這個誤謬.

廉價的網路券商伴隨的是較高的風險, 大型的券商或者高端的私人銀行, 收費也一樣昂貴.


Howard77 wrote:
據小弟所知, 銀行把風險評估拿來要小弟簽名的時候, 其實是要小弟同意承擔風險的意思。假如銀行自己要承擔風險, 應該不需要小弟簽名吧 笑...(恕刪)


當然是要客戶自行承擔風險 (在投資領域, 這是廢話)

既然是客戶的風險, 為何銀行這麼在意? 難不成是在意我的風險?

NO.... 因為只要奧客賠錢時, 找到它不遵守金管會規定的事項, 那他就有衍生責任與風險.

這就是前面說的, 複委託往往代表的意思是有摸過的都要負責.


金融市場不就跟一般市場一樣, 不同的收費有不同的客層, 要保險一點代價就高一點, 願意多冒點險, 就多一點額外的利潤.
reynard wrote:
一堆人指正的是您前面說的, 美國網路券商買的股票是記名在你名下這個嚴重誤解.
以及複委託導致更高風險這個誤謬.

很抱歉, 這兩點小弟只是引用別人的文章, 給大家參考。小弟都有提供連結, 您若有意見, 也可以直接到該網站上留言。

例如股票記名問題, 我後來有在該網站留言, 版主回覆如下:(在網頁的最下面)

找比較穩健的券商,就不怕他倒。美國法令、監管比台灣嚴格和『進步』多好多,而且美國券商體質比台灣券商好上千百倍,況且假若真的倒了(雖然可能性相當低),美國對消費者權益相當重視,台灣還有可能索討無門呢.....會擔心,就資產配置好,基金、ETF...都是境外金融商品,倒了,清算了,自然也會有人接 一言難詳盡

我想股票記名問題,可能還需要進一步查證,亦或是不同的券商有不同的做法? 因為我在網路搜尋,兩種說法都有。知道的朋友,也許可以說明一下,可以的話,也請提供連結。

至於 "複委託導致更高風險" ?! 小弟有這麼說嗎? 引用的原文是這樣的:

使用複委託,一樣有個外國券商幫你執行買賣,你一樣承擔了這個外國券商出問題的風險。比起直接跟外國券商開戶,你還多承擔了國內券商出問題的風險。而因為你使用了國內券商和國外券商,兩個中間人的服務,所以你也要付出雙重費用。複委託其實就是複費用與複風險。

您可以說複委託的國外券商都是超級大公司,國內的金融機構也不曾倒閉欠老百姓錢,因此合起來的風險不大,甚至更低。但畢竟這是有兩個中間人,只要有一個人出事就會有風險,因此稱為複風險,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對吧。

reynard wrote:
廉價的網路券商伴隨的是較高的風險, 大型的券商或者高端的私人銀行, 收費也一樣昂貴.

所謂"廉價"是相對台灣的收費而言,這些網路券商的收費在美國也並不廉價。

reynard wrote:
複委託往往代表的意思是有摸過的都要負責

最好是有責任大家搶著負,而不要互相推卸責任就好。

reynard wrote:
金融市場不就跟一般市場一樣, 不同的收費有不同的客層, 要保險一點代價就高一點, 願意多冒點險, 就多一點額外的利潤.

同意,但難在風險評估啊。同樣的事,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有人覺得很安全,有人覺得很危險,因此做出來的決定就會不一樣。其實,只要把事情弄清楚,評估自己的承受能力,自己的決定自己負責,這樣就好,很多事也沒有一定的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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