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 wrote:
複風險-未必
因為台灣卷商負責賠錢.它的合作美國卷商倒閉與我無關.
台灣券商應該會負責追討啦, 但它有說會負責賠錢嗎?
我想複風險的意思應該是, 還要多承擔台灣券商倒閉的風險。
Howard77 wrote:
綠角財經筆記-複委託與海外券商的比較
以下引用網頁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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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選擇複委託的原因,在於透過一個國內看得見的券商,比去開一個海外雖然是登記有案,但你沒看過的券商,令人較有安全感。這也算是一種Home bias吧。一般Home bias指的是,投資人會對本國的產業,產生一種較安全的感覺,而沒有辦法公正比較,位在國外的相同投資機會。
假如透過券商進出美國股市是一種風險的話,使用複委託並不會讓這種風險消失,複委託只是讓投資人看不見外國那端的執行者罷了。什麼叫複委託?投資人委託國內券商,國內券商再去委託海外券商執行買賣。不論如何,你要參與某外國市場,你就會用到該國市場的參與券商。不是說從國內券商進行複委託,就會繞過這項。但是,從事複委託的投資人,有多少人知道,你下的單在外國,是那個券商幫你執行的。
使用複委託,一樣有個外國券商幫你執行買賣,你一樣承擔了這個外國券商出問題的風險。比起直接跟外國券商開戶,你還多承擔了國內券商出問題的風險。而因為你使用了國內券商和國外券商,兩個中間人的服務,所以你也要付出雙重費用。複委託其實就是複費用與複風險。
Howard77 wrote:
那臺灣的銀行會不會出事呢? 複委託並不在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內。
我想複風險的意思應該就在這裡。...(恕刪)
Locke - sky wrote:
反而你國外券商,常常都是爲了比臺灣銀行手續費低,找的都是在美國相對比較小的券商
你說是不是呢?
Howard77 wrote:
只是不知道您去銀行存錢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 您存的錢也是銀行的內帳呀!
Howard77 wrote:
據小弟所知, 銀行把風險評估拿來要小弟簽名的時候, 其實是要小弟同意承擔風險的意思。假如銀行自己要承擔風險, 應該不需要小弟簽名吧 笑...(恕刪)
reynard wrote:
一堆人指正的是您前面說的, 美國網路券商買的股票是記名在你名下這個嚴重誤解.
以及複委託導致更高風險這個誤謬.
找比較穩健的券商,就不怕他倒。美國法令、監管比台灣嚴格和『進步』多好多,而且美國券商體質比台灣券商好上千百倍,況且假若真的倒了(雖然可能性相當低),美國對消費者權益相當重視,台灣還有可能索討無門呢.....會擔心,就資產配置好,基金、ETF...都是境外金融商品,倒了,清算了,自然也會有人接 一言難詳盡
使用複委託,一樣有個外國券商幫你執行買賣,你一樣承擔了這個外國券商出問題的風險。比起直接跟外國券商開戶,你還多承擔了國內券商出問題的風險。而因為你使用了國內券商和國外券商,兩個中間人的服務,所以你也要付出雙重費用。複委託其實就是複費用與複風險。
reynard wrote:
廉價的網路券商伴隨的是較高的風險, 大型的券商或者高端的私人銀行, 收費也一樣昂貴.
reynard wrote:
複委託往往代表的意思是有摸過的都要負責
reynard wrote:
金融市場不就跟一般市場一樣, 不同的收費有不同的客層, 要保險一點代價就高一點, 願意多冒點險, 就多一點額外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