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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銀行開戶買賣ETF基金, 理專說有規定要達到三千萬資產才行, 是這樣嗎?

也就是說你要有3000萬才算專業...沒3000萬就是不專業投資人.....

MD...金管會真TMD甚麼邏輯頭腦!...難怪基金投資人沒啥選擇要死一起死!有些基金賣到沒額度可以買!
嚴重質疑有放水拿好處嫌移!
有三千萬表示你賠得起,沒有,表示你賠不起。

算了吧,銀行ETF費用比照境外基金,貴死了。
把ETF費用低廉的特色,完完全全破壞了。
真要,開海外證券戶吧!

5K~10K USD就可到國外券商開戶
國內銀行買ETF 可能還要複委託 手續費扣一堆
海外券商在台灣沒設公司分行,不繳稅,不接受金管會監控...
它的手續費當然便宜,缺點是出狀況時請自己飛到該國解決...
石尚先生 wrote:
如題!
現在在銀行開戶買賣ETF基金, 理專說有規定要達到三千萬資產才行, 是這樣嗎?...(恕刪)


開了海外劵商
再看看台灣這些銀行的 限制.規定.各種費用.選擇種類...

保證你是這種表情=>
笑到你肚子疼.....
退休老人 wrote:
海外券商在台灣沒設公司分行,不繳稅,不接受金管會監控...
它的手續費當然便宜,缺點是出狀況時請自己飛到該國解決...(恕刪)

出狀況時請自己飛到該國解決』。這句話我同意你的說法。但是,

他們不繳台灣的稅,不受台灣金管會監控,不代表不繳當地國家的稅,不受當地金管會的監控。
所以,這些不能當作『手續費當然便宜』的理由。


ayz847 wrote:
『出狀況時請自己飛...(恕刪)

這些出名的海外券商專攻中港台生意
不懂它們為何不到台灣開公司設分行
手續費貴點可接受.......

退休老人 wrote:
海外券商在台灣沒設公司分行,不繳稅,不接受金管會監控...
它的手續費當然便宜,

美國券商在美國有許多分行, 繳稅給美國政府, 受美國政府監督, 還有加入SPIC(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 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它的手續費比較便宜, 應該是市場競爭的關係。相對來說, 台灣的銀行也太好賺了

美股入門問答:如果我開戶的券商倒閉了
回18F, 建議先想想幾個問題
美國券商進入破產後,你的聯絡窗口消失,
問題=接下去你找誰? 說寫全部英文?

券商進入破產保護與清算. 法院指派管理人清算該公司,所有投資人與債權人在法院指定申請登記日內向清算人登記你的債權.申請理賠需符合一定的要件,審核申請人資格証件文件
問題=法院清算人指定申請登記日,你如何得知此訊息? 你如何申辦登記?

幾年過後,破產保護清算完成, 這時換SIPC開始賠付.所有卷商的投資人在SIPC指定申請登記日內向SIPC登記你的債權.申請理賠需符合一定的要件,審核申請人資格証件文件
問題=幾年過後,SIPC指定申請登記日,你如何得知此訊息? 你如何申辦登記?

SIPC理賠時.先扣除法院的破產清算已經獲得的賠償,登記未受清償之債權理賠.
理賠現金額=最高理賠上限為10萬元
理賠証卷額=SIPC有權選擇以証卷股數理賠OR以現金方式理賠給受益人.SIPC有權決定証卷額依公告日或申請登記日或核准日為基準日計算市值.申請者不得拒絕.
問題=SIPC的理賠方式在這三日會有巨大價差.你如何爭取? 或者是你只能接受最低賠償額

複委託沒有這些頭痛問題,銀行要負責解決投資人的債權.所以我就等,我等它降手續費,我等它的商品開放的像海外卷商.....
退休老人 wrote:
回18F, 建議先...(恕刪)

投資人是投資股票/債券/ETF, 並不是投資券商。為何券商倒閉, 投資人會變成券商的債權人?

以下引述網頁文字:

==============================

個人客戶通過美國券商購買的股票, 就是在個人客戶的名下的。絕對不會是在券商名下的。券商破產, 是他本身經營不善, 運營不下去了,如果是一家正規的券商, 公司資產和客戶資產是有嚴格區分和監管力度的, 所以哪怕破產了,也就是自己公司入不敷出, 不是把客戶的資產也給虧進去了。因此,開戶時要認准了券商是FINRA/SIPC 的會員,那麼才有法律依據幫您維護您的權益。如果是一家未註冊的券商,它倒閉或攜款走了,客戶的損失就很難估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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