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請懂的人再回答

家母因病.以致無行為能力.現住護理之家.家裡成員去法院幫媽媽申請監護宣告.如今法院已寄來(裁定書).現在等法院再寄(確定書)來!

為何要申請監護宣告.住護理之家之開銷.媽媽的財產有房子跟股票.房子不動.只動股票.因營業員是我媽的好友.他說一定要辦監護宣告.

我的問題如下:

若有法院的裁定書.確定書.是不是就可賣媽媽的股票.所得的金錢充當醫療費.(專款專用)

還是要賣股票.要再另外跟法官申請.若是要跟法院另外申請的話.要如何申請!


請懂的人再回答.不勝感激!
2022-05-29 7: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監護
以前有類似的經驗,有了監護宣告是能代為處理一些事務,但是否能領錢出來就不一定了,這方面你要問銀行法務人員。
印象中有「輔助宣告」和「監護宣告」,前者只能有限度使用,後者可以全部動用財產。但詳細是怎麼樣,我也沒有經手過。
民法1101條的規定,如果是要用在媽媽身上應該是可行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
今年報稅有報扶養人的話
資料有去年每檔的股息
股息/去年配的就幾乎是該檔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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