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因病.以致無行為能力.現住護理之家.家裡成員去法院幫媽媽申請監護宣告.如今法院已寄來(裁定書).現在等法院再寄(確定書)來!
為何要申請監護宣告.住護理之家之開銷.媽媽的財產有房子跟股票.房子不動.只動股票.因營業員是我媽的好友.他說一定要辦監護宣告.
我的問題如下:
若有法院的裁定書.確定書.是不是就可賣媽媽的股票.所得的金錢充當醫療費.(專款專用)
還是要賣股票.要再另外跟法官申請.若是要跟法院另外申請的話.要如何申請!
請懂的人再回答.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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