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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存股票領股息,但為了因應扣抵稅率減半而想到一招,問可行性?

如題,最近研究了一下存股票領股息後的報稅相關而有一個疑問:

由於本身年薪60萬以上,年度報稅時我個人綜所稅級距應適用12%,

這對我選股時考量到個股的可扣抵稅率減半後至少需大於我的12%才不至還要多繳稅~

造成選股上的困擾,很多中意股(偏好金融股類)的可扣抵稅率幾乎在減半後都還小於12%...


所以我偶然間隨意想到一個方法:

我"女朋友"年薪範圍的級距目前適用5%,若以她自己的名義開個證券戶 
→ 再把我自己的錢匯進此帳戶進行買存股
→ 如此就不用太考慮選的股票可扣抵稅率是否夠高了(減半後大於5% 的存股標的很多)

Q1.以上這法子是否就可解決我存股也能順便節稅(甚至可退稅)的需求了?

Q2.但只是又想到如果這樣執行,依國稅局的吸血功力,我是否會被贓到,反而還是算在我頭上呢?

Q3.若我與女友結婚了,是否又有不同? (好像會有已婚免稅額等等...)


本身尚不太懂稅務相關知識,勞煩諸位先進不吝解答了感謝!
2016-02-02 0:46 發佈

mindayyu wrote:
如題,最近研究了一...(恕刪)

買F股就沒這問題(境外所得)...
算最低稅賦制...你要繳到稅..要680萬以上(境內+境外所得)才需要....

mindayyu wrote:
如題,最近研究了一...(恕刪)


閣下沒報過稅嗎? 真幸福

年薪60萬或以上多一些大多不會繳12%應該還是5%, 因為有扣除額可扣除

看繳稅級距是看扣完扣除額後的年薪"淨額"
人財兩失會不會有可能 是有的
金額稍微為控制一下應該沒問題
mindayyu wrote:
如題,最近研究了一...(恕刪)
該繳稅給政府就繳,沒多少錢
別想這些有的沒有的
等下真的人財兩失,損失金額是這個稅金的數百倍。
而且你女朋友是低稅率更不划算,你根本搞錯了。

是扣抵稅率減半,又不是股利減半
繳一點錢給國家建設,當個好國民吧
不然一堆人搬去歐美 用的是40%~60%的高稅率,那還不是得繳。
mindayyu wrote:
我"女朋友"年薪範圍的級距目前適用5%,若以她自己的名義開個證券戶 
→ 再把我自己的錢匯進此帳戶進行買存股
→ 如此就不用太考慮選的股票可扣抵稅率是否夠高了(減半後大於5% 的存股標的很多)

這叫做借人頭!除了得小心要繳贈與稅之外,還得擔心女朋友跑了,錢算她的!

金錢互相轉移,只要考慮到每年的贈與額度.
如果結婚了,夫妻之間的金錢轉移,目前沒有稅金的問題.
mindayyu wrote:
如題,最近研究了一...(恕刪)



半途女朋友跑掉 那就很麻煩了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半途女朋友跑掉 那...(恕刪)


最後女朋友跑掉 「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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