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呂雪彗╱台北報導】大陸惡意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情況嚴重,行政院已研擬產創條例新增「防挖角條款」,放寬企業可發放限制型股票給具關鍵影響的特定員工,依取得時每股淨值計算所得課稅,草案已排入立法院15日開議後首周議程,力拚18日前過關,估稅損約30∼40億元。心得:看來科技業的電子新貴又要復活了, 希望大家抓得住這一波的優惠。不過得先立法院能過關, 不然只是空砲彈。
it6168 wrote:股票只交一點點稅, 現金要交稅. 高階一點的要 45%的稅,...(恕刪) 沒被綁過的人不知道這是巴兩層皮好嗎除了賣出時的證交稅還沒改制前 是依據當日賣出的收盤價扣除公司給你的成本後 列入薪資所得課稅的
沒記錯的話,當年讓科技新貴消失的最主要原因是"分紅費用化",讓公司不願意發放太多股票,而取得時用淨值或用市價課稅,這是影晌到拿股票的人如果不從源頭改變公司發放股票的意願,只是去改變收到股票者的課稅方式...嗯,先拿的到股票再來煩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