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股票除權除息之股利股息納入個人所得稅是違法的行為
例如 股票除息前股價 12元 股息1元,除息後股價會變成 11元+股息1元 還是 12元,哪來個人所得,除非股票有填息(那是政所稅的議題),但財政部卻要將股息1元納入個人所得申報,根本不合法,這樣散戶根本沒意願參加除權除息
請發揮大家的力量將此惡法廢除,稅改應從此不公不義的地方改起才有意義
stai wrote:
財政部將股票除權除息之股利股息納入個人所得稅是違法的行為
例如 股票除息前股價 12元 股息1元,除息後股價會變成 11元+股息1元 還是 12元,哪來個人所得,除非股票有填息(那是政所稅的議題),但財政部卻要將股息1元納入個人所得申報,根本不合法,這樣散戶根本沒意願參加除權除息
請發揮大家的力量將此惡法廢除,稅改應從此不公不義的地方改起才有意義
說的真好! 我百分百贊同!

不過財政部!肯定只有一句話,就是..做不到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