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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信金於8/31丟出38.000張已成就的股票給應賣人-是根據那條法律?

0935662117 wrote:

"他們"在緊張什麼...(恕刪)

0935662117自救會那群人想繼續被騙,那也是他們的權利,人就是這樣子,會被騙的人,總是會一直受騙,直到某一天他們這群受騙的人才會自我覺醒。
fer wrote:
感謝09大對受害人的...(恕刪)

我不是律師,
但我知道只要許金龍供出誰和他合作,
全台灣的人都會支持你們~

還不知道結果如何,就一直放風向球,
想靠與論施壓中信,只會引起反感~

回樓上:也沒看到他們批評北面......
0935662117 wrote:

我不是律師,
但我...(恕刪)

當初mobile01這邊應該很多人被北面給騙了,既然他們加入自救會後,還願意在被騙一次,那就讓他們再被騙吧,畢竟被騙也是他們的人權,別人管不著的。
對於中信銀的部份,很簡單,它有過失就向它求償,沒有過失求也求不到。

這麼大財團可不是吃素的,聽說它可是有200人律師團。

很多受害人執著於 "違約交割" 這件事情
我用台股一般買賣來說明好了
台股是 T+3 的方式, 也就是說今天賣了股票, 3天後才拿到錢
反之買方收了股票, 3天後才需要付錢
而 "違約" 必須要 "交易成立" 才會發生
也就是說 "買方拿了賣方的股票", 交易本身即成立
而三天後買方該付錢卻沒付錢, 就是 "違約"
此時違約交割才會成立

樂陞收購案
應賣人似乎只是股票在中信, 並沒有進到百尺竿頭
所以沒有 "股票進百尺竿頭, 百尺竿頭又退回給應賣人" 這件事
就像有人說 "我要以現金每股200元買一千張台積電, 想賣我的人準備好股票, x年x月約在金管會交易"
大家把股票都準備好了, 在金管會門口等的現金交易, 但這個人卻說我不買了, 晃點大家~~
這樣有違約交割??
買方根本沒拿過賣方的股票, 要成立違約恐怕很困難!




m5718183 wrote:
支持twjcy大,中信銀多多少少都有責任,叫中信銀賠,又不是叫他們賠,他們再緊張什麼?何況賠不賠還要法院判決......(恕刪)


沒有緊張什麼,

叫中信銀賠=要中信金的股東承認他們比樂陞自救會的人笨

只有這樣而已

但是他們不要
m5718183 wrote:
支持twjcy大,中信銀多多少少都有責任,叫中信銀賠,又不是叫他們賠,他們再緊張什麼?何況賠不賠還要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大家都知道要解決這案子只能走司法途徑,但樂陞自救會卻不這麼想.
樂陞條款....要溯及既往呼聲高

樂陞自救會訴求有三:一是要金管會針對延後交割,再對中信銀開罰,因中信銀有疏失,沒有對百尺竿頭做好KYC,還片面延後交割日,應要負起賠償責任,希望金管會以行政指導方式讓中信銀履約交割;二是希望政府加快假扣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資產;三是希望行政院可以成立專責求償窗口。

自救會希望透過行政途徑,由立法委員壓迫金管會,進而迫使中信銀吃下這損失;或是藉由修法,要求溯及既往,由中信銀保證履約.
何不宣示由法院裁判,誰是誰非,自見分曉.
回shukae大: 違約交割是沒有疑問的,主管機關都這樣說了。
隨便摘錄金管會9.24 聲明內容:
"金管會針對樂陞股票公開收購案違約前相關作為之說明”
「六、...金管會於樂陞案違約前,業採行下列措施,包括:1.催促百尺竿頭確實辦理有價證券交割...」

回palihon大:這是個重大金融案件,我2張就算了,但有些人需要錢養家活口,他們沒辦法打5年10年的官司。
palihon wrote:
法院判決? 大家都知...(恕刪)

你不知道有些自救會成員就希望這個台灣
從"民主法治"國,
變成"民王自治"國~

就那幾個在帶頭慫恿!
自救會自己再開一間立法院比較快~



阿,五院都開一開好了啦~


回樓上,我不知道用人頭開戶有沒有違法,
但是我確定有違規(違約),不知道是不是該取消求償資格???

(真心勸你們低調一點,等待司法~)
希望你們求償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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