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太廉太公開收購蚊華股票的案例中得到經驗,公開收購的期間可以延長,公開收購成就條件可以增加,甚至可以將成就條件內容增加為一個公務機關的作為或不作為成為成就條件與否的要件,若公務機關怠惰或行政程序來不及回復或回復違反法律不准收購,則條件不成就,增加公開收購應賣人非常大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所以我想以後參加公開收購最好是接近收購截止日期的前3日,等最低收購數量及其他條件成就後,了解公開收購的收購公式算法,從公開市場買入公開收購的股票再馬上參加應賣,比較保險,但這有一個缺點,就是公開收購價格和市價的差距一定很近,可能只有便當錢,走路工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