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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股票公開收購問題,歡迎分享.....

各位注意這一段

本件公開收購無法完成,公開收購人將請受
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
滿次一營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股票退還原應賣
人。此二種情形,均與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無違。
另外,由於有關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本件交易無須
申報之條件不成就之風險,將以修正公開收購說明
書之方式予以揭露,且在前已將股票交存之應賣人
依法得於公開收購人依法延長收購期間後撤銷應賣
取回所交存之股票,故無論本件公開收購是否因此
一條件不成就而無法完成,亦不致有違反證券交易
法相關規定之情形。

所以大聯大現在的意思是 他都沒責任 也不用賠差價了是嗎?


fires wrote: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恕刪)
民不樂 wrote:
各位注意這一段本件公(恕刪)

所以大聯大的語意是
之前的不算,現在重新開始?

還有這種玩法,真高
fires wrote:
文曄所持理由薄弱,大(恕刪)

依之前樂陞求償之經驗,是根據買進日期來算的...
fires wrote:
文曄所持理由薄弱,大...(恕刪)


建議股東在原始條件12日前
要參與應賣
對自身會比較有保障
twjcy wrote:
依之前樂陞求償之經驗(恕刪)

在期限內買進,沒參加收購也可以求償嗎?
chaing675 wrote:
若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109...(恕刪)


交給公平會還可理解,
但是若公平會不作為,也算無法收購,
真的是莫名其妙,
是那一家律師教的
fires wrote:
在期限內買進,沒參加...(恕刪)


不能吧
最有利自己的條件是在12號前登記收購
可以把成不成就綁在公務員效率,如果公務員
很忙,不能在時間內回覆,則不成就。
乾脆直接加??當選總統則成就,
還可以綁大選
~~什麼是簽名檔~~
fires wrote:
在期限內買進,沒參加(恕刪)


應該不能,還在12月12日期限內,快去登記應賣比較保險,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公平會才幾個委員,文曄只要出手喬一喬就有機會翻盤了,
反正破局大聯大也無傷,牠是不會花力氣去喬的!!!

jackyad wrote:
交給公平會還可理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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