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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股票公開收購問題,歡迎分享.....

circlecircle大完全正解
到時候如果真的破局 一定要向大聯大求償討回公道


circlecircle wrote:
依過往的經驗, 你對(恕刪)
民不樂 wrote:
circlecircle...(恕刪)




否則以後誰敢參加收購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circlecircle wrote:
依過往的經驗, 你對(恕刪)


我剛剛打電話給黃國昌委員國會研究室陳情,結果辦公室的人員表示他要下班了,要我下星期一早上九點之後在打電話過去

大家這二天,請儘量提供資料及搜尋引用法條並貼上來,我來彙整看看,若有完整書面資料提供給黃委員辦公室,可以讓黃委員辦公室人員比較容易進入狀況,尚請大家一起集思廣益,謝謝




PS:覺得找黃委員陳情可能效果最好,而且黃委員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具法學素養,加上戰鬥力十足.

黃國昌委員電話如下:
國會研究室:02-2358-6916
汐止服務處:02-2643-1123
瑞芳服務處:02-2497-0110
金萬服務處:02-2408-2685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停損殺出的已造成損害,文曄收購自救會成立了嗎?
這隻破局可能性很大 公平會會召集雙方人馬好好釐清 好好釐清,如果釐清好了就過 釐清不好就玩到1月30日 GG,其實文曄算是定存股,破局了就領股息 ,領了N年有回本的一天 我買在那一天漲停板 43.65元。 blockquote>fires wrote:
停損殺出的已造成損害...(恕刪)
circlecircle wrote:
依過往的經驗, 你對(恕刪)


並不是其他公司學3036嘴砲就能保住股權
正常來說真的要被收購的公司靠嘴砲根本沒用
沒實質真金白銀投進去市場增加自己股權都沒話語權
更何況哪還有收購方自己搬石頭砸自己腳 讓自己收購失敗機率大增

為何他3036嘴砲有用 兩家又是同性質同產業的公司怎不想想有可能是兩家早就講好了
掉代理權後 股價大跌回不去 只好來演個戲 假收購拉抬股價
雖然說錢已經進專戶 但就還是有這個漏洞被鑽了
就算當初5%已成就好了 那也沒差啊 花這點小錢拉抬股價這麼多也值了
過幾年再用甚麼方法股權轉移或賣回去 只要講好都可以啊
受傷的永遠是散戶 我原本也是要參加的 我也認賠殺出了
光卡50天的資金 加上太大的不確定性與滿滿的惡意 我四張賠6千多出場
投黃國昌三票。但他排第四。唉。有難度!加油黃委員。已經停損了。50趴了。可能求償無門!
和珅 wrote:
並不是其他公司學3036...(恕刪)


和珅大, 你講的我不是不明白, 只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你要如何證明人家是在演戲呢???
希望樓不要歪掉的意思在此,

環保貓大打給黃國昌辦公室或者其他大大有打給金管會, 訴求千萬不能失了焦點,
公開收購說明書, 大聯大法務背書, 不需公平會審議 是白紙黑字啊...


樂陞事件, 好像每個人賠5萬(中國信託證券賠), 但最後增加了收購保證金制度;
這次錢損失了, 至少不能讓這二家公司擾亂金融市場, 下次再有人有樣學樣,
要讓金融市場更往前進步才是

真的想討公道,
三支電話用力打(尤其是1&2), 星期一我也準備打電話了,

1) 投資人保護中心 (02)2712-8899
2) 黃國昌立法委員辦公室
3) 金管會
fires wrote:
停損殺出的已造成損害(恕刪)


〉〉〉

我覺得股市是培養忍術的好地方

不要看到利誘,就跳下去

也不一定看到前途坎坷,而不敢走


文曄

我不含歷年配息,目前還是正數



既然股民那麼重視

我相信公平會很快就會調查

依照雙方主張的事實理由

作出裁定本件是否為事業結合?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75525531.A.EAE.html

補充一下,
PPT樓歪的很嚴重,
不少言論是說,收購新增條件沒有違法云云, 姑且不討論新增條件這件事,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故意帶風向???)

大聯大不是新增公平會審議條件,
而是去否決掉一開始公開說明書中, 大聯大方面法務背書, 此收購案不需公平會審議,

我們把公開說明書, 當做是金融市場收購方和應賣方的契約好了,
1) 為什麼條件成就後,應賣方不能退回股票???
2) 為什麼收購價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3) 為什麼收購%不能降低???
4)...
可以看出來這是在保障收購方和應賣方的權利, 現在不是新增條件的問題,而是否定了之前契約的一部內容, 講白了這種行為叫毀約, 不叫新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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