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法务部都很强悍、很专业,原则上互打官司,赔钱方一定吃亏,所以多数投资人无论如何就是想办法筹钱。」营业员继续表示,除此之外,投资人还要缴交一笔最高7%的违约金给券商,「这笔罚款不是违约交割金额的7%,而是当天成交金额的7%,非常可怕,曾有客户违约交割金加罚款付不出来,拿房子做抵押,最后全部赔掉。」
最后,除了民事上的问题,恐怕还得面临刑事责任。某法务主管表示,若投资人违约交割的金额、交易量、成交比重综合判断后,足以影响整个投资市场的秩序,那么投资人可能构成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55条之刑事责任,遭检察官起诉后,还可能面临3年至10年的刑事责任以及得并科新台币1千万以上2亿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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