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股票質押有個大概了解,
有一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1.假如有兩個證券帳戶,可以兩個帳戶裡的所有股票一起質押嗎?
2.假設股票總市值是350萬,可貸6成(210萬),最後貸200萬,
假設維持率是140%,所以最低維持金額是280萬,這樣對嗎?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所以若有賣股票或市值下跌,但都維持280萬以上,
就不會影響是吧?
若市值不夠維持率金額,只要再買新股進去,讓帳戶市值拉上去就可以是嗎?
3. 知道到期前,只要還利息,看到一次都是一年或18個月約,
所以若約到期,要再申請一次股票質押的話,
是要先償還上一次全部本金後,才可以再一次新的質押?
還是繼續申辦新約後,本金一樣不用歸還,繼續還利息呢?
4. 若申辦成功,是不是就在該單位要申請一個銀行帳戶讓它撥貸呢?
因為這不像信貸,應該不可以說要撥到指定帳戶,對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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