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回文中有提到本案如果沒賺到eps10元以上當時倒不如把地賣掉eps還可以多8-9元如果整個案子沒賺到8元真的只有賺到股利而已當時估價本案花費最多雜七雜八加一加為80億而且原本預估2017年初或年中就可以開賣現在多拖一年費用又增加了也很擔心延平南路案費用也上升很多造成所賺利潤不足新莊案更不用說了利潤不多控制不好可能還虧呢現在很擔心大環境問題股價也會跟著拖累
商場收入大於成本應該是商場的促銷廣告費用列入的關係,跟1.74億的推廣費用一樣道理,希望這部分下期可以變正,畢竟搞個商場租人還賠錢那就太誇張了....另外,一季管理費用由4100萬漲到9700萬,這也太誇張,等於一個月多快1880萬,你一個月5萬可以多請376個人....真的有夠誇張...
經過路人 wrote:一季管理費用由4100萬漲到9700萬 這些應該都是付給海悅的費用。其實我之前也有想過買點海悅來平衡一下,不過海悅炒得太厲害,我也沒那麼多錢,所以就算了。目前看來的確是只能乖乖再領一年4-6%的股利,等待春天了。
經過路人 wrote:商場收入大於成本應該...(恕刪) 記得商場是出租給鳳凰子公司經營,推測應該是商場開辦費用跟一開始有免租期,所以虧損較大抓了一下與預期的差異銷售費用多了6500萬商場損失2000萬員工酬勞1000萬稅多了一億毛利率大概低了2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