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都是先進先出(FIFO),如果用券商的系統計算盈虧確實數據會不好看,也只有到股票變0才會清掉虧損,否則就是會一直累積下去,沒辦法看出真正的採購成本。現在我是自己記錄在自己的電腦,也方便自己的運算。
我幫你 wrote:如果哪天漲到35元,我如果跟證券業務專員說我只想要賣當初我用26元買的那張股票這樣可以嗎?我的意思是說我可以指定嗎? 絕對可以,賣出後打電話給營業員請她調整賣出的順續。電腦預設是先進先出,若沒指定會先賣30元的股票,我已如此使用多年了!
我幫你 wrote:比如說我買了一家公司(恕刪) 確實很奇怪的問題。在不記名的情況下,第一張和第二張股票有區別嗎?沒有任何區別。除非,你用於購買兩張股票的資金來源不同,或者說,你購買的兩張股票的歸屬不同,例如,第一張是給你妹夫買的,第二張才是給你買的。因為第二張的買價更低,你擔心以後第一張虧錢或者賺得少,導致妹夫跟你出現經濟糾紛,所以你出於個人想法,現在非要確認兩張股票的歸屬權。這種情況,其實也不用這麼麻煩,你只用及時向你妹夫通告他的股票的交易情況,並留下相關記錄。上法庭也應該不會輸。
真得不是很懂你的問題?指不指定有差別嗎?假設一開始你有60元Day1 60元Day2 30元+1張股票(30元)Day3 4元+2張股票(雖然買入價格不同30+26)Day4 39元+1張股票(不管賣出的事30或26那張,帳面還是只有1張實際上的持有成本剩60-39=21)所以最後戶頭會呈現 39元 +1 張股票但是你這張股票的持有成本 時際上只有21元只要股票價格不低於21 你都是賺的...不是很懂你指定要賣26元那張的用意在哪?
可以, 行政作業上是可行的,而且還可以依照狀況美化數據做帳時 , 已實現收益股票漲價時,以低價買入的股票先售出, 可以獲得較好看的獲利數據.股票跌價時,以低價買入的股票先售出, 可以獲得較好看的損失數據.其他就列入未實現收益
還有一種情況...友人拖你買一張股票30元結果...買完後跌到26元時 自己忍不住進了一張...35元時想要獲利了結....但又怕友人那張賬目會搞混?所以才會堅持 用26的先賣出...到時後剩下的賬目只有 30進的買賣記錄?是這個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