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我知道的都是先進先出(FIFO),如果用券商的系統計算盈虧確實數據會不好看,也只有到股票變0才會清掉虧損,否則就是會一直累積下去,沒辦法看出真正的採購成本。現在我是自己記錄在自己的電腦,也方便自己的運算。
我第一年也有這樣問題,了解後就自己EXCEL記帳了.
股票是先進(買)先出,不用指定,跟存款一樣,前天存50昨天存100,今天你去領錢不用跟行員說我要領第二次存的那個100元.
恭喜你入門
我幫你 wrote:
如果哪天漲到35元,我如果跟證券業務專員說我只想要賣當初我用26元買的那張股票這樣可以嗎?我的意思是說我可以指定嗎?

絕對可以,賣出後打電話給營業員請她調整賣出的順續。電腦預設是先進先出,若沒指定會先賣30元的股票,我已如此使用多年了!
我幫你 wrote:
比如說我買了一家公司(恕刪)


自己作帳時候 自己想先扣掉哪一張都可以~

如果是電腦系統, 通常都是先買先賣~
不然就系統去手動改資料
我幫你 wrote:
比如說我買了一家公司(恕刪)


確實很奇怪的問題。
在不記名的情況下,第一張和第二張股票有區別嗎?
沒有任何區別。

除非,
你用於購買兩張股票的資金來源不同,
或者說,你購買的兩張股票的歸屬不同,
例如,第一張是給你妹夫買的,第二張才是給你買的。
因為第二張的買價更低,你擔心以後第一張虧錢或者賺得少,導致妹夫跟你出現經濟糾紛,
所以你出於個人想法,現在非要確認兩張股票的歸屬權。

這種情況,其實也不用這麼麻煩,你只用及時向你妹夫通告他的股票的交易情況,並留下相關記錄。
上法庭也應該不會輸。
可以.

不過這無法線上操作,需透過營業員以後進先出方式賣出.
yuanchih wrote:
有這個必要嗎?你問的(恕刪)


不想讓別人知道賺太多吧
真得不是很懂你的問題?
指不指定有差別嗎?
假設一開始你有60元

Day1 60元
Day2 30元+1張股票(30元)
Day3 4元+2張股票(雖然買入價格不同30+26)
Day4 39元+1張股票(不管賣出的事30或26那張,帳面還是只有1張實際上的持有成本剩60-39=21)

所以最後戶頭會呈現 39元 +1 張股票
但是你這張股票的持有成本 時際上只有21元
只要股票價格不低於21 你都是賺的...

不是很懂你指定要賣26元那張的用意在哪?
可以, 行政作業上是可行的,
而且還可以依照狀況美化數據

做帳時 , 已實現收益
股票漲價時,以低價買入的股票先售出, 可以獲得較好看的獲利數據.
股票跌價時,以低價買入的股票先售出, 可以獲得較好看的損失數據.
其他就列入未實現收益
還有一種情況...

友人拖你買一張股票30元

結果...買完後跌到26元時 自己忍不住進了一張...

35元時想要獲利了結....但又怕友人那張賬目會搞混?
所以才會堅持 用26的先賣出...

到時後剩下的賬目只有 30進的買賣記錄?
是這個意思嗎?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