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用"買進價"做減數才比較合理吧!其實大部分受害人的"買進價"和"送件當日的收盤價"大概都在18元左右,也不會差太多.台新選擇使用 "送件當日的收盤價" 只會把自己的格局做小了!但不論如何,願意出來面對就是be positive!pipienz wrote:用送件當日的價差很不合理
Health & Wealth wrote:應該用"買進價"做減數才比較合理吧! 用買進價感覺不合理,因每一個人買進的"因素"不一樣,有的甚至是長期投資者早早就買了。合理應該是用股票退還的那一天來算,也就是說10/5收盤16.05做減數才合理。
冰... wrote:裕國給你弄一次我不會(恕刪) 3個理由,1.上限收5940張,就是說,僅僅5940人(ID)可幸運中籤,股本偏大,沒必要卡一個月,買台積電還比較快,2.承辦行為台新銀行,裕國案有前科3.今日收29.45~29.5,一步到位,500-90-50,大約賺300~340元.不推,不跟,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