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踢員工 wrote:
看完之後還是有迷茫...(恕刪)
應該先了解規則才會比較清楚.
請注意以下都只講所得稅!!
請勿想到證所稅去!!
員工認股是屬於所得稅,
因為公司是以獎勵的方式給予員工,
讓員工以較低的成本取得公司股票,
但卻可以獲的股票實際價格的價差,
所以是獎金的概念,
因此賺到的價差就需要併入所得課稅.
但股價有上有下,
所以需要認定股票實際價格,
才能減去認股成本來決定實際所得,
所以訂定以取的股票實際支配權(也就是可以賣出)的當天股價當作該股票的價值,
取的之後的價格波動就不關所得稅的事了,
所以不是沒賣出就沒所得,
在取得股票的當天就已經獲得價差的所得,
只是還沒換成現金而已,
就算取得之後上漲再賣掉,
所得稅也只能用700(以本案為例)去課所得稅,
而不是用賣掉時的價格.
另外說明一下,
員工認股是有一段時間讓你執行的,
所以也可以在該期間找股價低的時候來執行.
本案主角應該也是沒先了解規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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