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花枝 wrote:我朋友有買realm...(恕刪)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不含港澳台法律)管轄意思是這個協議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訂出來的。但如果您所在管轄區的任何強制性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則雙方全部或特定權利和義務的管轄法律應為您常住地的法律意思是如果你所在的管轄區(港澳台或其他國家)有當地的適用法律,你在協議中的權利與義務則以管轄區的法律為主。
suss0219 wrote:要想賺新台幣,當然要(恕刪) 請問這條約哪一條違法了?該不會又是一個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就Hi的人?您真的有看完整段合約嗎?您真的了解這段合約的內容嗎?還是該問您,您真的了解中文嗎?
問題就是你要挑毛病也要挑對看使用者協議,然後還自己曲解內容說不是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幾字就嗨還真不信......總之那樣敏感,就建議買其他家若只是想找點攻擊這中國品牌,說真的這次很弱這些行為跟那些小粉紅舉報它們國家廠商沒什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