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eas2005 wrote:
不過是我媽在鐵齒的,房子是用我弟的名字的因為他收入比我高一點
這樣貸款比較能過關,貸款和頭期款我們各付一半
既然是各付一半,房子名子最好還是快改成兩個人共同持有比較有保障
不好意思,我沒有想要挑撥你們的兄弟感情
但今天如果可以為了前後房間大小不高興
(當然我知道您不介意,但以占有物心態來說感覺令弟是強勢型的)
明天就可能為了房子產權互薄公堂
未來的事誰能保障,能事前防範還是趕快做
再強調一次,我真的沒有想挑撥
只是雞婆地請大大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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