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丹哦 wrote:
車子直接卡著
讓他的車進不來
最多被開張罰單
看到他們沒位置停就開心了
這個想法其實可以不用被開罰單, 公用停車位屬於道路的一部分, 不能以人肉佔用
人肉佔用停車位的解決方案:
以下全程錄影
1. 車輛可先行卡住停車格, 且與對方確認是否要離開, 因為她佔用了公用停車位,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第4款, 會處五百元罰鍰
2. 報警, 車主無權直接檢舉, 但可透過警察機關來取締. 因為是道路被佔用妨礙你的進出而提出要求警察取締現行犯, 自然不會被開罰單
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第4款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A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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