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擴大社會保險適用範圍:季節工、家務工、固定攤位員工也可能納入

如果有在泰國工作、經營公司,或是派駐泰國的外籍主管,最近有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的變化值得注意。

2026 年 8 月 25 日,泰國內閣原則性批准一項修法草案,準備擴大泰國《社會保險法》第 33 條強制社會保險的適用範圍。
這次的重點,是把過去部分未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工作者,逐步納入強制投保範圍。
目前規劃新增的主要有 3 類工作者:
  1. 季節性農林畜牧業勞工
  2. 家務勞工
  3. 固定攤位工作者
不過要注意,目前仍屬於草案階段,並不是 2026 年 8 月 25 日起就立即生效。

哪些人可能被納入?

① 季節性農林畜牧業勞工

第一類是從事季節性農業、林業或畜牧業的工作者。
條件包括這些營運單位並非全年都有聘用員工,而且其營運內容不包括其他類型的商業活動。
漁業則不包含在這次規劃範圍內。
對於農業、食品加工或相關供應鏈企業來說,這部分可能會是比較需要注意的地方。
如果企業本身或供應鏈涉及季節性農業勞工,未來可能需要重新檢視這些人員是否需要辦理社會保險。

② 家務勞工

第二類是由個人家庭聘用的家務工作者,例如:
  • 管家/保姆
  • 私人司機
  • 照護人員
  • 園丁
但有一個重要條件:
這些工作必須是家庭本身的家務工作,不能是商業營運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單純由家庭聘請私人司機或家務人員,和公司聘請員工的情況,未來可能會有不同的適用方式。

③ 固定攤位工作者

第三類是固定地點營業的攤位工作人員。
例如固定的:
  • 零售攤位
  • 餐飲攤位
  • 有明確營業場所的攤販
但如果是到處移動、流動式販售的街頭攤販,目前仍然排除在這次規劃之外。

外國人也包含在內嗎?

這一點對在泰國工作的外籍人士比較重要。
目前草案規劃的適用對象,不只泰國籍勞工,也包括持有合法身分證明文件及有效工作許可的外籍勞工。
因此,如果是符合條件的外籍工作者,並不是因為「外國人」身分就自動排除。
這次修法同時也預計修改《佛曆 2560 年(2017 年)指定排除於社會保險法之外的事業與員工皇家法令》。

什麼時候正式生效?

這是目前最需要注意的一點。
目前不是 2026 年 8 月 25 日就開始實施。
現在只是泰國內閣原則性批准修法草案。
未來還需要完成相關程序,並由皇家法令正式刊登在《皇家公報》(Royal Gazette)。
而且,正式刊登之後,還會有:
180 天的過渡期。
也就是說,目前實際的生效日期還要看後續皇家法令何時正式公布。

對企業可能有什麼影響?

如果這項制度按照目前方向實施,影響比較大的可能是農業、食品、餐飲及零售等產業。
例如農業及食品加工業,如果企業使用季節性農場工人,未來可能需要:
  • 確認哪些人員符合投保資格
  • 辦理相關社會保險登記
  • 代扣員工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 負擔雇主應負擔的部分
目前資料提到,雇主將需要依法辦理符合資格勞工的參保,並依規定負擔及代扣相關社會保險費。資料並列出最高為月薪 5% 的相關提繳比例。
另外,如果是固定攤位的餐飲或零售業者,原本可能以比較非正式的方式聘用人員,未來也可能需要將符合條件的工作者納入正式薪資及社會保險制度。

成本可能不只增加在員工薪資上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供應鏈成本可能跟著調整。
如果農業、服務業等在地供應商未來必須負擔更多社會保險成本,這些成本有可能反映在:
  • 原物料採購價格
  • 外包服務費
  • 供應商合約價格
因此,即使企業本身沒有直接聘用這些新增適用的勞工,也可能透過供應鏈間接受到影響。

在泰國生活的外籍主管也要注意

這次修法還有一個比較容易被忽略的地方。
如果外籍主管住在泰國,而且是以個人名義聘請私人司機、女傭或其他家務人員,未來可能會被視為法律上的「個人雇主」。
在這種情況下,也可能需要為所聘請的家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所以,不只是泰國公司需要注意,長期住在泰國、自己聘請家務人員的外籍人士,也值得留意後續規定。

已經在泰國聘人的公司,可以先做什麼?

雖然目前還沒有正式生效,但企業其實可以先做基本盤點。
例如:
第一,先確認目前有哪些員工屬於季節性、家務或固定攤位工作。
第二,確認目前哪些人沒有納入社會保險。
第三,檢查外包及供應商合約,看看新增的社會保險成本是否可能反映到合約價格。
第四,如果是外籍主管個人聘請司機、女傭等家務人員,也可以先留意未來是否需要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注意後續的皇家公報正式公布時間,因為 180 天過渡期將從正式公布後開始計算。
簡單來說,這次泰國社會保險制度的方向,是把過去部分沒有被納入制度的工作者逐步納入保障範圍。
對一般上班族來說,影響可能不算直接;但對於農業、食品加工、餐飲、零售業,以及在泰國聘請家務人員的家庭或外籍主管而言,後續的薪資、社會保險及人事管理成本,都值得提前留意。
目前這項措施仍屬於修法草案,實際適用範圍及生效日期,仍應以後續正式公布的法規內容為準。
2026-09-19 22:21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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