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25 日,泰國內閣原則性批准一項修法草案,準備擴大泰國《社會保險法》第 33 條強制社會保險的適用範圍。
這次的重點,是把過去部分未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工作者,逐步納入強制投保範圍。
目前規劃新增的主要有 3 類工作者:
- 季節性農林畜牧業勞工
- 家務勞工
- 固定攤位工作者
哪些人可能被納入?
① 季節性農林畜牧業勞工
第一類是從事季節性農業、林業或畜牧業的工作者。條件包括這些營運單位並非全年都有聘用員工,而且其營運內容不包括其他類型的商業活動。
漁業則不包含在這次規劃範圍內。
對於農業、食品加工或相關供應鏈企業來說,這部分可能會是比較需要注意的地方。
如果企業本身或供應鏈涉及季節性農業勞工,未來可能需要重新檢視這些人員是否需要辦理社會保險。
② 家務勞工
第二類是由個人家庭聘用的家務工作者,例如:- 管家/保姆
- 私人司機
- 照護人員
- 園丁
這些工作必須是家庭本身的家務工作,不能是商業營運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單純由家庭聘請私人司機或家務人員,和公司聘請員工的情況,未來可能會有不同的適用方式。
③ 固定攤位工作者
第三類是固定地點營業的攤位工作人員。例如固定的:
- 零售攤位
- 餐飲攤位
- 有明確營業場所的攤販
外國人也包含在內嗎?
這一點對在泰國工作的外籍人士比較重要。目前草案規劃的適用對象,不只泰國籍勞工,也包括持有合法身分證明文件及有效工作許可的外籍勞工。
因此,如果是符合條件的外籍工作者,並不是因為「外國人」身分就自動排除。
這次修法同時也預計修改《佛曆 2560 年(2017 年)指定排除於社會保險法之外的事業與員工皇家法令》。
什麼時候正式生效?
這是目前最需要注意的一點。目前不是 2026 年 8 月 25 日就開始實施。
現在只是泰國內閣原則性批准修法草案。
未來還需要完成相關程序,並由皇家法令正式刊登在《皇家公報》(Royal Gazette)。
而且,正式刊登之後,還會有:
180 天的過渡期。
也就是說,目前實際的生效日期還要看後續皇家法令何時正式公布。
對企業可能有什麼影響?
如果這項制度按照目前方向實施,影響比較大的可能是農業、食品、餐飲及零售等產業。例如農業及食品加工業,如果企業使用季節性農場工人,未來可能需要:
- 確認哪些人員符合投保資格
- 辦理相關社會保險登記
- 代扣員工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 負擔雇主應負擔的部分
另外,如果是固定攤位的餐飲或零售業者,原本可能以比較非正式的方式聘用人員,未來也可能需要將符合條件的工作者納入正式薪資及社會保險制度。
成本可能不只增加在員工薪資上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供應鏈成本可能跟著調整。如果農業、服務業等在地供應商未來必須負擔更多社會保險成本,這些成本有可能反映在:
- 原物料採購價格
- 外包服務費
- 供應商合約價格
在泰國生活的外籍主管也要注意
這次修法還有一個比較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如果外籍主管住在泰國,而且是以個人名義聘請私人司機、女傭或其他家務人員,未來可能會被視為法律上的「個人雇主」。
在這種情況下,也可能需要為所聘請的家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所以,不只是泰國公司需要注意,長期住在泰國、自己聘請家務人員的外籍人士,也值得留意後續規定。
已經在泰國聘人的公司,可以先做什麼?
雖然目前還沒有正式生效,但企業其實可以先做基本盤點。例如:
第一,先確認目前有哪些員工屬於季節性、家務或固定攤位工作。
第二,確認目前哪些人沒有納入社會保險。
第三,檢查外包及供應商合約,看看新增的社會保險成本是否可能反映到合約價格。
第四,如果是外籍主管個人聘請司機、女傭等家務人員,也可以先留意未來是否需要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注意後續的皇家公報正式公布時間,因為 180 天過渡期將從正式公布後開始計算。
簡單來說,這次泰國社會保險制度的方向,是把過去部分沒有被納入制度的工作者逐步納入保障範圍。
對一般上班族來說,影響可能不算直接;但對於農業、食品加工、餐飲、零售業,以及在泰國聘請家務人員的家庭或外籍主管而言,後續的薪資、社會保險及人事管理成本,都值得提前留意。
目前這項措施仍屬於修法草案,實際適用範圍及生效日期,仍應以後續正式公布的法規內容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