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於2026年5月20日發布第 Por. 8/2569 號公告,內容涉及透過電子監測系統按季申報專案進度之作業指引。本公告取代並廢止先前針對同一主題發布之BOI第 Por. 5/2569 號公告。本公告旨在提升對獲得投資促進專案之投資進度的監測、查核及評估。
該公告規定,獲得投資促進之企業必須按季,即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當季,透過電子監測系統,向BOI申報專案進度報告。每次報告須於該季度結束後30日內提交,自取得投資促進證書之日起至取得營運執照為止均須辦理、而非先前規定的 60 天內。若專案於季度中取得投資促進證書,則應自下一個申報季度開始首次申報。
因此,專案進度報告之申報期限調整如下:
- 第一季 (1 月至 3 月):4 月 30 日前
• 第二季 (4 月至 6 月):7 月 30 日前
• 第三季 (7 月至 9 月):10 月 30 日前
• 第四季 (10 月至 12 月):次年 1 月 30 日前
此外,對於已獲投資促進且其投資促進證書原規定須於每年二月及七月提交專案進度報告之企業,該等條件將予以廢止,並改適用本新公告所規定之申報規定取代之。該公告已於 2026 年 5 月 20 日生效,適逢 2026 年第二季度(該季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結束)。因此,已獲 BOI 投資促進的公司必須在 2026 年 7 月 30 日前,提交季度專案進度報告。
若獲投資促進企業未能於規定期限內遵守專案進度報告義務,其投資促進證書項下之權利與優惠措施可能被暫停;若連續兩期未提交報告,BOI 可能進一步考慮撤銷其相關權利與優惠。
泰國BOI原文公告:https://www.boi.go.th/upload/content/8_2569_69d77ac3d54fd.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