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恐怖攻擊

晚上9:30pm 男子連續丟擲7枚汽油彈攻擊停在路邊的汽車、機車,再手持西瓜刀打劫路邊超商。

如果路過民眾義勇開車將手持汽油彈的嫌犯撞飛30公尺擊斃,將
A) 獲得一等寶鼎勳章,總統令褒揚
B) 謀殺罪起訴,牢底坐穿20年
2026-02-21 0:05 發佈
當然是B啊
電影看太多了你
私刑正義雖然大快人心
但終究是違法的
只會想說怎麼沒波及到他自己
不然台灣法律無法制裁他
現在出門都要很小心,因為到處都有神精病
被波及到也只能自認倒楣
只要我沒有錢,
再去醫院認證有病,
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這種抓到就開始裝肖偉或可教化關沒幾年就放出來,應該立法加重其刑抓到立刻判死執行並鼓勵警方當場擊斃嫌犯才能遏制類似張文恐攻行為模仿
台灣恐龍:可奪刀
防衛過當,判賠500萬+有期徒刑
新聞有看到
幸好
北捷那個
不是丟這個
死傷會更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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