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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新北少年割頸案二審「乾哥12年、乾妹11年」!家屬一聽悲吼

快訊/新北少年割頸案二審「乾哥12年、乾妹11年」!家屬一聽悲吼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國中少年遭割頸案,一審將郭姓乾哥判處有期徒刑9年、林姓乾妹判處有期徒刑8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經過1年多的審理後,於23日宣判。高院將郭姓少年改判12年、林姓少女改判11年。可上訴。而被害人家屬聽聞判決後,情緒失控悲吼「給他們機會,誰給我們機會」,崩潰哭著出法庭。

本案發生於2023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15歲楊姓國三男學生,要求一位到班上找朋友串門子的別班林姓女同學離開教室,以免打擾同學午休。林姓少女覺得受委屈,找15歲郭姓「乾哥」訴苦,乾哥為乾妹出氣,涉嫌持預藏的彈簧刀朝楊姓男學生割頸狂刺10刀,被害人大失血倒地,送醫搶救34小時,隔天(26日)晚間回天乏術。

案件由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新北地院去年9月間依照「殺人罪」,將郭姓乾哥判處有期徒刑9年、林姓乾妹有期徒刑8年。全案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去年12月初首度開庭審理,當時被害人楊姓同學的父母均出庭應訊。庭訊結束後2人接受記者訪問時強調,郭、林2人毫無悔意。

楊父當時指出:「毫無悔意,都不承認,也沒跟我們道歉阿。...不要你們都說有誠意,結果我沒有看到所謂的誠意在哪裡?」楊母也補充:「就是要知道說他們當時到底是發生了什麼?為什麼要這麼凶殘的殺人,我們就是要一個事實的真相。我們仍然相信司法,在一審我們感覺到很不公平的狀況下,希望在二審,我們能夠有更好的結果。」

由於本案發生後,被害男學生的家屬在社群平台發文批評,怒罵《少年事件處理法》是狗屁法律,因為少年犯刑案未來紀錄都能塗銷。司法院為此推出修正草案,未來少年犯刑案執行完畢後,須滿三年未再犯案,才能塗銷前案紀錄。草案為當時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推動並說明,結果今年8月間法官調動後,謝靜慧轉調回高等法院擔任庭長,本案就到了謝靜慧的手中,印證司法圈「案件會找人」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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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二審有加重刑期
但仍與被害人家屬期望差距甚大
這已是現行條文上能做的判決
只是司法沒辦法還給被害人符合期望的公道
也許兇嫌像攻擊案主嫌逃亡意外死亡的結果
才能稍微彌補家屬的悲痛
2025-12-23 10:07 發佈
未成年....,

這種要對未成年加害家長的財產立即查封,

防止脱產,

加害家長需要負擔民事賠償,

告訴家長,教育不是只有學校老師,

家庭教育也是相對負擔責任!

以上也只對未成年有效……
這就是台灣法院的正常演出
殺人者不用償命
欠錢的不用還錢
自衛還不能過當
被撞還要背肇責
廢電鍋要被起訴
詐騙貪污都沒事
任何事情進到法院
根本沒有公平正義
不妙!!又有台灣人要覺醒了
洗地兼洗腦大隊趕快出動!!是時候派于矇矓去吃唐山燒烤了!!
快,要快!!這是戰爭!!

阿臭丸 wrote:
這就是台灣法院的正常演出
殺人者不用償命
欠錢的不用還錢
自衛還不能過當
被撞還要背肇責
廢電鍋要被起訴
詐騙貪污都沒事
任何事情進到法院
根本沒有公平正義
阿臭丸 wrote:
殺人者不用償命
欠錢的不用還錢
自衛還不能過當
被撞還要背肇責
廢電鍋要被起訴
詐騙貪污都沒事
任何事情進到法院
根本沒有公平正義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正常的守法老實人 大部分不懂法律要怎麼繞?
尤其是在筆錄的時候說錯了話 導致對方責任降低
有仇自己報,不用等法官
死刑不敢執行
現在連死刑都不敢判
un3354 wrote:
未成年....

無照駕駛....

未成年殺人就殺不成?
無照駕駛無關肇責,那被撞死的可以重新登入嗎?

台灣司改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得償所望...
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國中少年遭割頸案,今(23)日由高等法院做出二審判決,將涉案的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分別加重改判為12年與11年徒刑。對此,律師李怡貞直言,受限於《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此刑度已屬法律框架下的「重判」,但對於一名資優生慘遭刺殺奪命,且加害者出庭態度依然傲慢、毫無和解誠意,她認為,以人情公義而言,這仍是社會大眾無法接受的結果。
曉得 wrote:
快訊/新北少年割頸案...(恕刪)

唉~司法在不大改革只會讓人更心寒......
該判死的不判死;已判死刑也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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