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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止之下被倒車撞到,對方離開算肇事逃逸嗎?

chia.tsun wrote:
刑法肇事逃逸罪的構成要件之一是「致人死傷」。 若僅造成車輛毀損,未造成人員傷亡,則不成立本罪
仍應處罰: 縱使不構成刑事責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駕駛人肇事若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報警、處理),仍將面臨新臺幣1,000 元至3,000 元的罰鍰,且可能被吊扣駕照1 個月至3 個月。...

我也求證過當警察的親戚,
他也回答一定要有人受傷才能開肇事逃逸。
所以你如果撞到停在路邊沒人的車,
逃就對了。
頂多被開張1千元的罰單。
. wrote:
對方離開算肇事逃逸嗎?


你這個案件
有點尷尬
先不論他
先來看您自己 的停車方式
有疑問的是
你停車的地方
到底 是 公有道路 還是 私人土地
這個 就很有疑問了
你 如果 停的地方 是 公有道路
那麼 您自己 就先犯了一條 "未依順向停車"
在 還沒有 確定 他 有沒有 肇逃 之前
您 未依順向停車 罰單 是 吃定了
再來
您停車的地方 如果是 私有土地
那麼 你的車被撞 警察 更沒有理由 去管了
按理 私人土地 的 停車糾紛 由 私人 去做 民事調解
警察 沒有 公權力 去 介入
更 遑論 去 調查 他 是否 肇事逃逸
所以 你 這一案
確實 是有 尷尬之處
至於 你最後問的 有沒有辦法 讓他痛
我的想法是 你 要先 讓你自己 不痛 比較重要
他 是 平板貨車 四周 四角 是 鋼鐵 木頭 材質
你 是 看似 比較高貴 的轎車
您 繼續 這種方式 停下去的話
他 不就 一直 撞你的車
他 的貨車材質 撞你 他 根本 不痛不癢
您的是 比較高貴的 鈑金 你以後 會比較痛
所以 還是 先解決 如何 使 自己 不要那麼痛吧
再來去 處理 讓他痛 的事情
我曾人跨在機車上往後退的時候卡到後面另外一台機車,結果它往左半傾倒,我把它牽起來發覺車沒傷我就直接騎車走人,過了大概一個月我收到警察通知到派出所說明,對方報警說他車右上方手把殼有刮傷所以告我,警方表示人跨在機車移動就代表有行駛行為,然後我被依肇逃開了一張3000塊的罰單外加吊扣駕照一個月及道安講習。
其實這件事有一些疑點
1.他怎麼會知道他的機車有倒過?
2.他的機車往左半倒怎麼會傷到右邊上方?(監視器拍到它車右邊是沒機車或其它物件的。
後來和鄰居聊天才知道先前也有2人也因為這種原因被他索討1萬2,甚至法院提告。當然這件事我沒有理賠他任何金錢,甚至跟他說如果你去法院告我的話你就等著看,我會反告他誣告,(因為機車往左倒怎麼會上到右邊上方)。這件事情告訴大家如果在前機車的時候絕對不要跨坐在機車上,這件事我比較納悶的是他怎麼會知道他機車有倒過?(日x大學)
遇到這種就是三無人
根本不怕你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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