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反制管委會!她見「聲明1段話」喊老哏了:管理費還是要繳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隋棠22日被週刊爆料積欠11萬元的管理費,對此她火速反擊,表示自家飽受漏水之苦,找上管委會卻無下文,因此才以此方式消極抗議。網紅陳沂就在臉書上表示,「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你說抵銷就抵銷的!」
被爆料積欠11萬的管理費後,隋棠透過社群平台表示,他們社區多戶頂樓住戶多年來飽受漏水之苦,找上管委會卻沒下文,「我們只能持續自掏腰包近50萬元修繕再行款項求償,並在和管委會之間溝通碰壁兩年後,不得已只能依循法規和實務做法,以合乎法律規定的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的方法。」以喚起管委會正視修繕責任。
隋棠除了呼籲管委會正視問題之外,也表明「這件事情說到底,管委會還積欠住戶們許多賠償金額,相比我合法抵銷的管理費只是九牛一毛。但無論如何,我都很抱歉浪費了珍貴的新聞資源,所以我將捐出100萬元予新巨輪街賣者協會以及世界和平會」。
陳沂稍早則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頂樓漏水修繕本來就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花錢去修在法律上叫『無因管理』,就是沒有法律上的義務,但你去幫忙處理。」隋棠修完之後,可以跟管委會拿錢,若對方不給,應該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確定判決,接著再來抵銷。
陳沂說,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之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你說抵銷就抵銷的!」陳沂還提到,之前隋棠才被鄰居投訴小孩太吵,現在又跟管委會鬧成這樣,而且對方的聲明還不忘用「公益捐款這種老哏情勒法,企圖覆蓋一張慈善卡結束這個回合」,但捐款歸捐款,管理費還是要繳,「有錢捐款,沒錢繳管理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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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三斤說的是正確的法律觀念
這件事就算告上法院
法官還是會判決管委會勝訴
修理頂樓漏水還要另外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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