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想了解一下
我是客運司機,在半年前因女乘客到站下車時
我沒注意女乘客是否已完全離開車體直接關門
以致門夾到女乘客背包後並啟動車輛駛離導致乘客跌倒
使女乘客後來送醫檢查後髖關節骨折並置換人工髖關節
後來對方家屬於一個月前請我與公司及保險商討和解
對方一開始就拿出車禍鑑定,鑑定內容是我方全責
後來要求約80萬的賠償金額,明細其中包含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薪資損失、精神撫慰...等等
後來公司的保險人員經過評估後,最多只能賠償對方約50萬
但對方不接受,並告我過失傷害
對方這樣是獅子大開口嗎???
這我該怎辦?對方能告成嗎??
註:對方好像是66歲的退休人士,但好像還是有在工作
法國小花 wrote:
對方這樣是獅子大開口嗎???
這我該怎辦?對方能告成嗎??
髖關節影響生活非常大, 要長期坐輪椅甚至臥床的
置換人工髖關節本來就不是什麼小事
66歲算法定上的老人了(65歲以上)
老人在生理上就是比較脆弱, 沒辦法
對方是不是獅子大開口要看明細
明細除了精神賠償以外真的有那麼多, 且不離譜就不算獅子大開口
保險評估只能賠50萬, 表示有30萬的價差明細不清楚或有問題
這麼大的金額, 你一時拿不出來就只能跑法院, 用時間換取金錢上的損失(非絕對)
法院就算判過失傷害繳國庫, 也不會比30萬多
判決下來前, 你還是可以繼續工作(開客運)
但這段期間最好是一邊省吃儉用存錢備著
打官司沒那麼恐怖, 只是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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