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我父親(還在世)於民國80年向債務人提起訴訟並獲判勝訴後抵押債務人土地並提出假扣押申請(有繳交保證金),法院於民國95年通知取回保證金(並未領回充公了)。兩年前有詢問律師債權抵押問題律師表示土地抵押年限已經超過債權無效了,但是最近債務人後代希望以打折方式償還並要求塗銷,請問是否因為當時我父親有申請假扣押(地籍謄本上有註記)導致他無法過戶才來找我談,我的疑問是假扣押是否沒有期限,我要確認我是否還有優勢談 謝謝回答。
- 根據台灣法律,假扣押登記會影響土地的過戶,因為地政事務所通常不會受理已被法院查封或假扣押的不動產登記。
- 地籍謄本上的註記可能導致債務人無法自由處分該土地,因此他們可能希望與您談判以解除這項限制。
2. 假扣押是否有期限?
- 假扣押本身沒有固定期限,但如果債權已經超過法律時效(通常為15年),則可能影響假扣押的效力。
- 若法院已通知取回保證金,且未領回導致充公,這可能意味著假扣押程序已經終止,但仍需確認地籍謄本上的註記是否仍然有效。
3. 您是否仍有談判優勢?
- 若地籍謄本上仍有假扣押註記,債務人可能無法過戶,因此您仍可能擁有一定的談判空間。
- 建議您向地政事務所查詢該土地的最新登記狀況,確認假扣押是否仍然有效。
- 若假扣押仍有效,您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合理的償還方案,否則他們可能仍無法處理該土地。
4. 建議行動
- 查詢地籍謄本:確認假扣押是否仍然存在。
- 諮詢律師:確認債權是否仍具法律效力,並評估談判策略。
- 與債務人談判:如果假扣押仍有效,您可以要求合理的償還條件。
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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