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養成停車熄火的習慣,因為不熄火也是有可能會觸法!

朋友們最近很喜歡討論法律的問題,發現很多人都有過的類似經驗,就是有時候停車不一定會熄火,短暫停車(例如等人、拿外送、下車去一趟便利商店等等)時,為了方便開冷氣或讓手機充電 又或是懶得再發動XD
,就讓車子繼續怠速運轉沒熄火。我想信大部分人以為熄火只是「節能建議」,但實際上,不熄火就有可能已經違法!

朋友分享給我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內容有提到
汽車在非行駛狀態下怠速超過3分鐘
主管機關可以開罰,罰鍰金額是 新台幣1,5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
(油錢就這樣飛了

據說這條法律的重點在於防止空氣污染,特別是在都市、停車場、學校周邊等地
怠速不熄火會加重廢氣排放和空氣品質負擔。

但還是有例外的,根據法規
有幾種狀況是不會被開罰的:

1.車輛在等紅燈或交通停滯中(因為仍屬行駛中)
2.低溫地區開暖氣(有條件例外)
3.特定作業車輛執行任務(如冷藏車、消防車、警用車、救護車、等等
*4.天氣預報氣溫超過 30 度或下雨等因素,將排除汽機車怠速管制。
*「作業中有啟動引擎需要者」不受新制限制。 (謝謝2樓大大的補充)

友人分享除了罰款,更可能引發鄰里糾紛
他鄰居住戶長期受其他人的怠速車輛影響(如低頻引擎聲、排氣味)
結果他直接通報環保局。然後那個不熄火的人好像就直接吃上罰單了
變成朋友跟他左鄰右舍「茶餘飯後的主角」😅。

心得:
我們後來的結論是建議停車時記得熄火,不只是節能環保,也是安全與守法 (這個安全也包含荷包安全XD
怠速超過3分鐘就可能觸法,特別是在學校、公園、住宅區等地。
別讓小疏忽,變成一件令人苦惱的事
2025-05-02 4:34 發佈
但什麼情況不在此限?
但似乎少了一些,

天氣預報氣溫超過 30 度或下雨等因素,將排除汽機車怠速管制。

除「作業中有啟動引擎需要者」,如消防車、警用車、救護車、排班計程車前3輛等不受新制限制。

其它懶得找了。
chuleei

印象中只有Goldwing還有一些全包覆的三輪機車有冷氣,天氣預報氣溫超過 30 度這點對機車來說反而怪怪的??

2025-05-02 12:14
這情況分兩種
第一種:被“好心”人士開罰
第二種:被“有心”人士檢舉
其它的都沒事啦
危言聳聽 又錯誤百出

二樓才正解

網路資訊很多 正確的卻跟日本壓縮機一樣稀少

慎讀

不是字數多就是對的
好久沒買車了,
請問怠速熄火是每台車的標配嗎?
還是只有歐洲車才有?

不想要這功能,
要選什麼車呢?
真要完全落到實處

車進加油站前就該熄火

推進加好再推出再發動才是
hafhglavx wrote:
朋友們最近很喜歡討論法律的問題,發現很多人都有過的類似經驗,就是有時候停車不一定會熄火,短暫停車(例如等人、拿外送、下車去一趟便利商店等等)時,為了方便開冷氣或讓手機充電 又或是懶得再發動XD
,就讓車子繼續怠速運轉沒熄火。我想信大部分人以為熄火只是「節能建議」,但實際上,不熄火就有可能已經違法!

朋友分享給我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內容有提到
汽車在非行駛狀態下怠速超過3分鐘
主管機關可以開罰,罰鍰金額是 新台幣1,5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
(油錢就這樣飛了

據說這條法律的重點在於防止空氣污染,特別是在都市、停車場、學校周邊等地
怠速不熄火會加重廢氣排放和空氣品質負擔。

但還是有例外的,根據法規
有幾種狀況是不會被開罰的:

1.車輛在等紅燈或交通停滯中(因為仍屬行駛中)
2.低溫地區開暖氣(有條件例外)
3.特定作業車輛執行任務(如冷藏車、消防車、警用車、救護車、等等
*4.天氣預報氣溫超過 30 度或下雨等因素,將排除汽機車怠速管制。
*「作業中有啟動引擎需要者」不受新制限制。 (謝謝2樓大大的補充)

友人分享除了罰款,更可能引發鄰里糾紛
他鄰居住戶長期受其他人的怠速車輛影響(如低頻引擎聲、排氣味)
結果他直接通報環保局。然後那個不熄火的人好像就直接吃上罰單了
變成朋友跟他左鄰右舍「茶餘飯後的主角」😅。

心得:
我們後來的結論是建議停車時記得熄火,不只是節能環保,也是安全與守法 (這個安全也包含荷包安全XD
怠速超過3分鐘就可能觸法,特別是在學校、公園、住宅區等地。
別讓小疏忽,變成一件令人苦惱的事


簡單點

這東西有法條

如果你完全不清楚規定

可以直接把法條貼出來就好了

結果你不去看法條..自己寫了一堆..





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輛,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但不包含電動車輛。
第 三 條 機動車輛於下列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三分鐘者,應關閉引擎:
一、公私立停車場。
二、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
三、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
第 四 條 符合下列情形,有停車怠速之必要者,不適用前條之規定:
一、作業中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
二、裝載或卸貨中之冷凍車或冷藏車、碼頭進行裝卸貨櫃之貨櫃車及作業中之新聞轉播車。
三、基於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得於乘客上車前十五分鐘啟動引擎。
四、計程車於排班候客時,駕駛未離開駕駛座之前三部排班車輛。
五、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或交通事故致停車怠速於行駛道路中之機動車輛。
六、其他特殊情形或車輛,經主管機關公告者。

第 五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機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其罰鍰標準如下:
一、機器腳踏車: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經令其改善而未改善者,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一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最高得至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小型車:處新臺幣三千元;經令其改善而未改善者,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一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最高得至新臺幣三萬元。
三、大型車:處新臺幣五千元;經令其改善而未改善者,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一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最高得至新臺幣六萬元。

第 三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話說黃線臨停的法規就是不得熄火
駕駛人須在駕駛位上保持隨時可以開走的狀態

所以你臨停黃線熄火或者人不在駕駛座上就直接變成違停了

當然你停超過三分鐘也是違規的就是


停白線就再說了


當然不熄火這個目前似乎也不適甚麼重點項目

所以警察就算看到也不見得會管

甚至警察經過都不見得能一眼看出你到底熄火沒

好比奧義的是電動車你能看出停那邊是到底有沒有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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