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兩年前我朋友開始跟工廠合作賣衣服,因為半個月前銷售額有超過八萬,所以被國稅局關心了就辦了稅籍登記,但沒有做商業登記。(其實有點忘記有沒有設了,我朋友記憶力不好,不過他說拿統編去查也沒有查到,應該是沒有辦吧)最近因為他想做網路的生意,所以要去辦商業登記,在要登記地址的時候,他就把腦袋動到我家來了⋯⋯說要給我錢當租金這樣~最近剛好也是蠻需要一筆收入的⋯⋯這樣可以嗎? 會不會被查水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