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1/22)因為調任設備部被以不適任為由, 要求簽署同意降職跟轉換班別同意書(我原為3職等 42輪, 新的條件為1職等 常日班)
後文會附上我這半年時間遭遇到狀況
目前是打算年後向公司提出職場霸凌申訴, 至於針對加害者A/B究責 也就是我上來po文的主要目的。
主要是想詢問就妨害名譽,或是其他刑民事責任的賠償 成功的機率 跟額度
我目前的想法是, 在機率高 賠償的金額足夠支付律師費用的前提下,提出告訴
另外我跟公司所在地都在桃園 ,也歡迎有興趣的律師私訊我了解更詳細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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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8/13 入職
新人教育期間第一次獨自改機:11點30到40分左右被通知更換配件改機。作業到12點被要求需讓機台投產才能去用餐且無法補休
與技術員A的對話過程中因為一句#我這耳罩比較密 沒聽到#(機台的警報音)領班A插話進來要求不準配戴防護性較佳的3M全罩耳罩(公發的是簡易耳塞)
某日中午發現負責機台產出產品有破損, 反應給領班後被要求回朔檢查上午的產品。 檢查到下午約4點因為後續生產中機台有要更換轉盤,跟開新線需求, 故回報領班 有疑慮的產品無法在下班前檢查完畢後被告知 需下班後留下來檢查
2024 12月初調任燒結站
某假日爐區排風系統異常 爐區內沖滿白煙(化學物品味道) 適逢領班在門口 故詢問 料車是否暫放在臨時區待排除白煙後再進爐區作業。得到的回應是:誰說要停的:後 要求我繼續進爐區作業
1/21 日 製程工程師於3樓現場指導學習NG sample目檢 (使用高倍數顯微鏡)該員正好從後方經過 ,並以我週圍都聽了到的音量說 :連顯微鏡都不會
某日上午 技術員B代為詢問今天要搖什麼料(產品),領班B回答:他就只會搖xxx還能搖什麼
1/27 領班B安排清潔PK爐輸送帶工作。該員於巡線時以我清晰可聞的音量說:擦機台有這麼難嗎
私人內務櫃 鞋櫃 已反應過於2樓跟3樓不方便(調任當天)均無處理
1樓門禁至2/3依然沒有權限進出 ,相比其他同仁需繞路才能進至工作場所
工作區域內 交辦,交接,應知,應注意事項 2025四二輪班小卡 皆未受知 收取
現場工作狀況 學習狀況 缺失 教育訓練 總是透過其他技術人員轉達 其本人皆未告知
2025 1/6 9 10 13 14 外檢機台學習
1/17 18 測試區設備學習
1/21 設備現場人員告知拒收
1/22 要求簽署降職等跟調常日班別的同意書
直屬課長告知 設備副理表示其能力不符設備需求故無法調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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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我盡量在有人時地事物 條件下 回想的狀況
另外我認為能夠究責的為
領班B 施行排斥 忽視 孤立 貶低 對待
設備副理 試圖貶抑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這兩位 另外要特別提一下根據直屬課長的說法 設備副理是以我1/18協同他們現場工程一起處理的事件為由 認為我處置方式不當。可問題在於 1/18這件事相關人等完全沒有人詢問我 也沒有人來問我為何要這樣子作。
以上 在請各位提供意見 謝謝。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