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應該知道的泰國社會保險福利

您應該知道的泰國社會保險福利


泰國社會保險依據社會保險法建立。自2002年4月1日起,企業於泰國境內有1名或以上員工須向社會保險基金註冊。註冊後員工為被保險人並享有社會保險法制定的福利。被保險人包括《社會保險法》第 33 條規定的年齡不低於 15 歲且不超過 60 歲的員工。

社會保險是為向社會保險基金繳款有收入的個人建立一個安全網。它負責分散疾病、分娩、殘疾、死亡、兒童福利、老年和失業可能產生的風險,確保醫療保健和持續的收入替代。

被保險人包含:
  1. 第 33 條規定的員工,年齡不低於 15 歲且不超過 60 歲

第 33 條提供最全面的保障,包括上面列出的所有保護。

雇主和員工平均分配第 33 條規定的繳款。因此,您將支付薪資的 5%,這意味著最低支付額為 83 泰銖(如果您的收入為 1,650 泰銖)、最高為 750 泰銖(基於月薪 15,000 泰銖)。政府支付額外、較小的款項。
  1. 第 39 條規定的員工,是第 33 條規定的被保險人,繳納不少於 12 個月的費用,並因不是員工而不再是被保險人。若員工希望繼續成為被保險人,員工必須在六個月內通知社會安全辦公室,並在次月15日內向基金繳款

第 39 條繳款的固定費率為每月 432 泰銖(例如月薪 4,800 泰銖的 9%)。除失業保險外,第 33 條提供的所有保護也均根據第 39 條。如果您隨後再次為泰國雇主工作,您將調回到第 33 條。
  1. 任何其他不屬於第 33 條或第 39 條規定的員工的人可以透過通知社會保險辦公室根據第 40 條申請成為被保險人

與其他兩個類別不同,繳款和福利是基於分層系統。
三個繳款等級為:
方案1:每月70泰銖
方案2: 每月100泰銖
方案3: 每月300泰銖

繳款方案 3的人有資格獲得更高水準的承保。
在泰國合法工作的外國人也必須在社會保險辦公室登記,並有權享有與泰國員工相同的福利。


社會保險基金提供以下福利:
  1. 生病福利

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之日前15個月內,如繳納保險費不少於3個月,可以享有非工傷或疾病給付。應付金額會因被保險人健康狀況不佳的原因而有所不同。
理由 福利
生病 指定醫院涵蓋全部診療費用
如果您無權在生病期間從雇主收到薪資,您將在最多 90 天(180 天/年)內收到薪資的 50%
「慢性」疾病的期限增加到 365 天

受傷及緊急情況
作為醫院門診患者,將報銷實際費用
作為住院患者,您最多可以申請 700 泰銖的病床費、餐費以及前 72 小時內發生的醫療費用
在私人醫院治療 針對受傷和緊急情況,門診費用最多可報銷 1,000 泰銖
住院報銷上限取決於所需的治療
牙科治療 例行牙科治療每年可報銷高達 900 泰銖。假牙有更高的限額
  1. 懷孕福利

員工在過去 15 個月內繳交不少於 5 個月的保險費,有權享有生育津貼。員工每次分娩將獲得 15,000 泰銖,不限次數。此外,福利還包括5次產檢,最高費用為 1,500 泰銖。

此外,女性員工還可享有為期90天的產假津貼,為薪資的50%。
  1. 兒童福利

若員工在 36 個月內繳交不少於 12 個月的保險費,有權享有兒童福利。

從孩子出生到6歲(最多3個孩子),員工將獲得每月800泰銖的兒童津貼。
  1. 失業福利

確切的福利取決於被保險人停止工作的原因。撥款標準如下:
理由 福利
因解僱而失去工作 支付被保險人之前薪資的 50%,最多 180 天
合約終止或辭職 支付被保險人之前薪資的 30%,最多 90 天
自然原因(例如火災、地震、風暴) 支付被保險人之前薪資的 50%,最多 180 天


要主張失業福利,您必須在 30 天內進行失業登記並線上提交報告。隨後,您可以在當地的 SSO 提交撥款請求,可以藉由匯票或直接銀行轉帳完成。
  1. 傷殘福利

被保險人在過去15個月內繳交不少於3個月的保險費,即可享有非因工傷殘福利。

被保險人若因非工作原因致殘,依照醫療委員會規定的比例和期限領取不超過薪資50%的福利金。
  1. 老年福利

年齡55歲以上的被保險人,若繳費不少於180個月的保險費,有權領取退休金。他們將每 12 個月額外獲得 20% 稅率的 1.5%。

此福利可以每月生活津貼或一次性付款的形式發放。
  1. 過世福利

如果被保險人因非工作原因過世,且被保險人在過世前6個月內繳納不少於1個月的保險費,個人將獲得過世津貼和喪葬費5萬泰銖

若亡者繳納社會保險10年或以上,補償金額為年平均薪資的50%。如果他們支付3 到 10 年的薪資,福利為他們四個月平均薪資的 50%。


但是,請留意以下員工或企業不被社會保險法管轄
  • 政府官員
  • 受雇於國外政府或國際組織
  • 在泰國企業的國外分部工作
  • 私校老師
  • 在學校及醫院工作的學生
本文同步發表於https://ibcfirm999.pixnet.net/blog/post/346968103
2025-01-27 20:0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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