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亂教...如果是存證信函一定要去拿且去法院說明此存證信函非屬實...不然一但追訴期一過你的財產會被判給詐騙集團...民事訴訟法第138條:「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訴訟教戰守則【民事篇04】⏤法院文書的送達存證信函的回應方式